一起关于职场性侵导致精神工伤认定的诉讼案件,即“崔丽丽系列案件”中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定于4月23日下午两时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法院为此发出传票通知相关方出庭应诉。
4月22日,在天津,潇湘晨报•晨视频的记者见到了崔丽丽及其丈夫魏先生。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头发束起,并化了淡妆,试图显得更加干练些,然而她却反复询问:“你觉得我现在的状态可以吗?”由于遭受性侵后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崔丽丽的眼睛频繁眨动。前一天晚上整理材料至深夜十二点多钟的她表示自己正全力以赴准备这次庭审,“直到最后一刻我都不会放弃”。

△崔丽丽接受采访。
崔丽丽在2023年9月于杭州出差期间遭公司老板王某性侵,随后在2024年4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然而,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即同年4月18日,她的雇主以“违反请假规定、无故旷工”为由将其解雇。自此之后,崔丽丽开始了漫长的工伤认定维权过程。直至2024年12月3日,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她所遭受的伤害属于工伤。
2025年3月24日,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公司需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等各项补偿约113万余元。随后,公司在同年9月23日提起诉讼,因当时崔丽丽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尚未出具,一审中止。直到同年12月27日,她的十级伤残等级评定出炉后,案件才得以恢复审理。

崔丽丽收到了职工工伤伤残证。
此次庭审将重点讨论崔丽丽在性侵事件后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在4月21日接受采访时,她透露此次起诉主张包括:2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155万元、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总计约250余万元。案发前,她的年薪为120余万元,包含固定薪资60万元和销售提成收入。
自去年9月23日一审中止至今,已过去七个月时间。崔丽丽表示在这段时间里她过得非常艰难,“一开始的日子很狼狈”。在上一次开庭后,虽然获得了广泛关注和支持,但同时也遭遇了大规模的网络暴力攻击。这导致她一度断网,并陷入极度痛苦之中,甚至不愿意去寻求心理治疗帮助。直到她的丈夫提醒她:“如果你放弃自己,你就对不起那些曾帮助过你的人。”从那时起,崔丽丽开始积极接受治疗并努力恢复平静生活,准备迎接下一次庭审的到来。
2026年4月20日晚,当得知案件将重新审理的消息时,“我们都非常激动”,她和丈夫立刻坐到电脑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想要尽快理清证据细节。当晚他们几乎没怎么睡觉。
崔丽丽此次提交的证据将近四百页,比上次庭审增加了百余页,其中包括工伤治疗的相关病历、发票以及十级伤残鉴定结论书等。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十级的评定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一般医疗依赖或无生活自理障碍”。鉴于与企业的关系已无法继续维持,她要求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伤残鉴定结果出具期间内仍应履行劳动合同,并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关工伤治疗费用。
在谈到即将到来的庭审时,崔丽丽希望能保持平静的心态。此前每次出庭前,她都会穿上案发当天穿的衣服以提醒自己要面对现实而不是逃避痛苦,“那件衣服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
“我不再害怕那件衣服了,它也不再是我保护自己的盔甲。”她说现在可以自由选择穿着和姿态走进法庭。
潇湘晨报·晨视频实习记者吴昀 记者曹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