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的一位闫先生向媒体反映,在溪口镇蒋介石故居对面的别墅区内购买了一处法拍物业,但两年来始终无法正常使用。

涉事厕所
起因——
他是在一次与朋友闲聊时得知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有一处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正在进行拍卖的房产信息,并在临近截止时间前支付了37万余元保证金。
今年57岁的闫先生是安徽阜阳人,现居住于浙江宁波海曙区。
当日,他与几位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朋友在一起喝茶聊天时听闻此事。当时大家讨论到住所问题及未来养老需求时,有人提及该法拍房的优越位置和环境。
虽然时间紧迫,闫先生还是迅速查看了拍卖公告,并决定参加竞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了保证金。
竞拍——
通过参与司法网络平台的竞拍,他以214.19万元的价格成功购得上述物业。该物业占地面积为1180平方米,包括两间更衣室、男女厕所以及部分游泳池面积。
海曙区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详细介绍了被拍卖房产的位置及其周边设施情况,指出该房产位于溪口镇的“美龄山庄”内,周围有学校和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

蒋介石故居对面别墅区
公告进一步说明了房屋的具体状况:建筑面积为57.0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80平方米,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公告还提到该房产现状作为游泳池配套更衣室使用,并有固定储物设施和卫生设备。
闫先生表示,拍卖的物业位于蒋介石故居对面,环境优美。他认为这处物业包括男女更衣室及厕所等配套设施。

小区内的游泳池
拍卖公告中还提到该房产建于2003年,已腾空无租约,并提供了房屋评估价和起拍价格等相关信息。
此外,公告提醒竞买人务必实地考察并注意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问题。法院特别指出,由于该物业实际用途为公共用地而非住宅使用,购买后可能存在无法个人使用的风险。
闫先生最终在海曙区人民法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被认定为成功竞得人,并支付了全部款项。
尽管顺利完成了交易手续并获得了房产证,但之后却发现该物业一直被环卫工具占用着,导致他无法入住使用。
接房——
闫先生回忆说,在决定参与拍卖时未能详细查看公告内容及现场情况。竞拍成功后,他曾向法官确认是否可以将此物业作为住宅用途,“法官表示没有问题。”
在得知法院肯定答复之后,他前往实地考察并支付尾款办理相关手续。
随着时间推移,闫先生发现房屋被环卫工具占据且断电后报警求助。尽管警方到场处理未果,最终法院也不予立案。至今他已经两年多没有使用该物业了。
“美龄山庄”的一位业主称,拍卖的房产实际上是小区公用配套设施,并非个人财产,在2012年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办理产权登记并抵押贷款后因无法偿还贷款而被银行起诉、法院拍卖处置。
该知情业主认为闫先生既是受害者也是决策失误者,“他以为捡了个大便宜,但其实这处物业根本不能使用。”
此外,他还指出法院在明知这是公共设施的情况下依然公开拍卖的行为是不妥当的。有消息称,在闫先生之前有人因发现无法使用而提起诉讼要求撤拍退款。
闫先生目前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其腾房或退还全部款项及赔偿损失,但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海曙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仍在调查处理中,并未给出具体回复。
“我再次询问涉事法官,他说我可以打开门窗独立使用该房屋,有一次我又报警,民警到来后我当着他们的面将门窗砸开。”闫先生说,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再去现场时看到门窗已被修缮好并上了锁,旁边安装的监控对着他房屋,于是又报警求助,称有人非法侵入他住宅及被侵犯隐私,请求处理。2025年11月28日,溪口派出所调查后认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至今已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买的那套法拍房以及1000余平米的土地使用权,一直无法使用。”
原因——
有业主称法拍物业系小区公用配套设施不属个人所有,法院系违规拍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美龄山庄”一知情业主,他介绍说,该别墅小区共有50多户业主,小区游泳池旁边的更衣室和厕所系业主公用的配套设施,这些年来一直在使用,根本不属于任何个人的私有产财,后来开发商将小区地块进行分割,2012年9月25日,给该房产办理了产权登记,同年9月28日,开发商还将旁边1000余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了产权登记,其终止日期是2066年8月23日,随后开发商拿着这些产权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最终因无法还贷被银行起诉,法院遂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对其进行处置。
该业主称,闫先生既是受害者也有过错,“2024年2月份他竞拍时,我们小区的房价大约是每平米2万元,面对1180平米的使用权,他竟以214.19万元拍得,他本以为捡了个漏,其实上当了,那处物业原本就不能使用。”
他说,在海曙区法院看来,当初的拍卖公告里有提醒,但闫先生因时间关系根本没有时间去现场查看了解,“此外,法院在法拍前也曾到现场来实地查勘过,他们明明知道这是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居然还在网上公开拍卖,这种行为系不当拍卖。”
说法——
法院曾因不当拍卖撤拍退款?闫先生要求腾房或退款并赔偿损失
“美龄山庄”该知情业主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闫先生竞拍该处物业之前,海曙区法院曾法拍过一次,“是我们本地人买的,当初对方发现不能使用后提起行政诉讼,后来法院撤拍退款,没想到后来又第二次挂网法拍,闫先生竟买到了。”
闫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诉求是要求继续腾房使用,“我是通过正当程序法拍来的,所有款项也已全部支付完毕,手中也有房产证,目前相关部门一直在推诿,不知道究竟该哪个部门来解决?”
他说,如果实在不能腾房使用,他则要求海曙区法院退还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就“美龄山庄”该知情业主所言进行求证,他回应称法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自己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也无法就闫先生的诉求等问题作出回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