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涉案法官
最近,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因涉嫌猥亵案件当事人而被免职。据称,在4月30日由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任免名单中,决定撤销了这名叫做吕云锁的法官在该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及审判员的位置。
事件最早发生在4月10日,当时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正式立案调查一名女性报案人声称被吕云锁法官猥亵一事。之后,吕云锁被判暂停工作,并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接手进行深入调查。
此前报道
王女士(化名)向警方报告了她所遭遇的不法行为后,案件随即进入司法程序。
最近有消息指出,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的一位法官被指控对当事人实施猥亵。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事件发生于今年4月10日,当时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经就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同一天,涉事的法官已经被暂时停职,并由当地相关部门展开进一步审查。
据报道,在2025年9月初的一次案件听证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涉嫌对前来配合工作的王女士(化姓)实施了不正当行为。据称,这名法官曾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了王女士的联系方式,并在之后试图通过电话引诱她前往其办公室。

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对此事立案调查。
在当天的问讯过程中,该名法官多次对王女士进行了不当行为,包括语言上的骚扰以及身体接触。尽管王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并试图离开房间,但门已被反锁,并且法官还表现出对其的兴趣和追求意愿。据称,在录音中可以听到一系列不恰当的话语。
近日获取的一段长达16分钟的音频记录显示,一位女性在对话时多次回应“不要不要”。这段语音证据被认为是王女士偷录下来的,其中包含了该名法官对她的不当言论和行为描述。
根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的说法,如果猥亵行为属实,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若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一般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猥亵,或是针对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实施的话,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除了上述刑事责任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还规定了对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等不同等级的处分。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予以开除处理。
针对女当事人遭受法官猥亵的情况,有法律专家就为何目前仅采取行政立案程序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4月12日,在一段录音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关注。随后吕云锁法官因涉嫌猥亵行为被暂停职务,并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据受害者王女士(化名)称,她曾在9月5日在该法官办公室遭遇不法侵害。目前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对此事展开行政立案调查。
如果吕云锁的违法行为得到确认,他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为什么现在只是进行行政处理?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一般猥亵行为的规定与《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有着明确的区别。前者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猥亵行为,后者则涉及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侵犯他人性权利的情况。
对于本案而言,吕金艳律师认为最关键的是是否能证明法官存在“胁迫”行为,因为这将是决定案件是否会进入刑事追诉程序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他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对受害者进行了逼迫,则该行为将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吕金艳指出,在当前阶段采取行政立案是一种常规做法,这样可以迅速收集证据并评估是否符合刑事诉讼的条件。目前涉事法官已被暂停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也已介入,因此暂时不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如果“胁迫”情节被证实,吕金艳表示吕云锁可能会因利用职权而受到更严厉的处罚。类似案例中曾有法院判决认为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应当从重处理,鉴于其作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地位较高,因此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
吕金艳进一步强调,在没有完全查明所有细节之前不应轻易判断此案最终会否进入刑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