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28日,“订婚强奸案”男方的母亲表示,她接到了监狱的通知,其儿子席某某将于5月4日上午获释。“我已为他买了新衣服,并计划亲自去迎接他,帮助他逐步回归正常的生活。”席母说道。

图为男方母亲郑女士
席某某的母亲透露,她在4月27日得知了这一消息。监狱方面通知她,她的儿子将在同一天上午释放,并被安排送至阳高县司法局。对此情况,她正在与相关方面沟通,打算于5月4日上午亲自前往接人。“届时他将不再是罪犯的身份”,席母表示,“我想带他回归正常生活。”
席某某的母亲说:“从我家到监狱的路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希望我儿子出狱后能穿上新衣服。”
2023年5月1日,阳高县一名27岁的男子席某某与一位24岁的女子举行订婚仪式,并签订了《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支付了女方一半的彩礼金10万元及一枚重达7.2克的金戒指,承诺一年内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当天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了性行为,随后女子指控席某某强奸。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认定席某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对此判决结果,席某某及其家属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至大同中院。
大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驳回了席某某及其家人的刑事和民事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图为案发现场
二审法院的审判长指出,在案发过程中,女方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并且在发生关系时有明显的反抗举动;事后反应强烈。这足以证明席某某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5月14日,“订婚强奸案”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或典型案件库中。
2026年2月8日,“大同市订婚强奸案”被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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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件的电梯监控视频里,清晰地展示了女孩决绝反抗及激烈的肢体拉扯场面。
2023年12月25日,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席某犯有强奸罪,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随后席某提出上诉请求。
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查明:2023年初,经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同年五月一日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行为。电梯监控录像显示,席某紧拽着吴某的手臂,后者多次试图挣脱但未成功。
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杨东远庭长指出,在男女双方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中,“自愿且明确同意”始终是核心原则。任何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实施的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底线,并构成犯罪行为。此案不仅保障了受害者个人权利,也明确了法治社会中个体权益保护的标准。
事件回顾
“订婚强奸案”的二审备受公众关注,席某的辩护律师透露案件进展:男方被羁押多日后仍然坚持要求证明自己的清白。
近日,“山西订婚强奸案”于3月25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席某某的母亲在采访中表示,当天上午进行的一审刑事诉讼并未当庭宣判,预计将在后续择期宣判结果。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认定席某犯有强奸罪,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对此一审判决,席某某当场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席母在二审中代表儿子担任公民辩护人,并提出无罪辩护的主张。“只希望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为我儿子洗清冤屈”,席父也在微博上发表长文表达诉求。
目前,对于是否还给席某某一个“清白”的问题,在二审判决揭晓之前仍存在诸多疑问待解。

图为涉事男女合影
争议焦点之一在于双方是否真的发生了性行为?
在一审结束后,法院审判长向央广网记者解释称: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
双方于2023年1月30日通过婚介机构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5月1日,男方为二人举办了订婚礼,并支付了彩礼金和一件黄金饰品。同时承诺一年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
当天午后,男方邀请女方及其家人共进晚餐;饭后,双方一同前往男方位于阳高县某小区的住所内。席某某向女方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
后来,席某某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并试图逃离现场但被阻止并带回房间。
整个过程中,被告人还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直到回家后才归还给对方;当晚,受害者向警方报案。

依据法院的判决意见:虽然双方已订婚,但并未正式结婚登记。席某某违背了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上述材料可以看出,在一审中认定席某某与女方发生了性行为,并构成强奸罪的事实清楚。
大河报报道显示,在案发后的一段录音成为了重要证据。在录音里,席某某对两个问题都表示了肯定的回答:“你们订婚是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事实”。
不过,席母及其丈夫于近日接受采访时称案件疑点重重:

男方父亲发文
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无损”,此外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报告也表明在送检样本中未检测到人精斑及STR分型等关键证据,在一审判决时并未被充分考虑。
席母坚持认为儿子从未与女方发生过性关系,他一直坚称无罪。
然而席某某父母的这一说法显然与法院查明的事实相矛盾。他们声称当天并没有发生实质性行为。
在3月25日二审结束后,辩护律师在微博上表示,在庭审中他说的话:“做出公正判决并不难,但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则更需谨慎”。
女方的言论较少见,但已经证实并非骗婚。据华商网报道,女方的母亲当时接到了女儿哭诉电话称自己被强暴。
关于网络上流传的一些“骗婚”等传言,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已查明:双方只是按照传统习俗订婚,并未办理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所有关于“骗婚”的言论均属不实信息。
自2024年以来,“订婚强奸案”多次延期审理,显示出司法机关对该案件的重视程度。席某某委托律师殷清利表示对此有所心理准备。
辩护律师殷清利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些看法:做出一个公正且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并非易事;每个不公开审理的案子终将接受公众监督评判。他坚信司法机关会基于有效证据及案件特殊性,作出公允裁决。
二审律师殷清利的文章分享了他对案件的看法和期望。他认为做出公正且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是困难重重的任务;每个不公开审理的案子终将接受公众监督评判。他相信司法机关会基于有效证据及案件特殊性,作出公允裁决。
上述华商网的报道,是为数不多女方接受过的采访。当时女方母亲表示:“5月2号下午6点多,我做好晚饭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吃饭,一打电话,我女儿伤心地嚎啕大哭,告我说‘妈,我让席某某强暴了'”。

图为事发婚房 图源:潇湘晨报
案发后,有网友评论认为女方涉嫌“骗婚”。当年一审判决时,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表示,经查证:
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二审多次延期:司法机关足够重视
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后,男方当庭表示上诉。
从那时至今,案件二审经历了多次延期。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开庭,但因故推迟,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后又延期至当年9月8日。最终,二审一直延迟到2025年3月25日。
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此前在采访中称,对延期有所心理准备。他曾表示:“三次延期且其中经过最高法两次延期,足以说明司法机关对本案的足够审慎,家属及辩护律师皆相信司法机关能够立足本案有效的客观证据及案件特殊性,对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审裁判。”

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发文
3月25日二审结束后,殷清利在微博上表示,他在庭审时说了这些话:做出判决裁定容易,但是要做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来,难上加难;正义的实现,在当下,不在未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每一个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终将和其他公开的案件一样,在历史审判的长河中,经得起民众的公开监督与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