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小微企业商会的一位副会长周楷翔表示,他在2011年曾被错误地标注为“非法拘禁”案的嫌疑人,尽管这起案件已经撤销,但相关记录依然存在,可能会影响他的孩子报考军校时的政治审查。
据了解,在2011年的某一天,周楷翔因他人报警声称他涉嫌非法拘禁而被警方立案。次日,即同年12月24日,他被拘留,并在三天后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自那时起直至最近,此案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直到2024年3月才正式撤销。
今年4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了周楷翔的申诉请求,但由于需要与上级部门进行协调,因此无法立即从系统中删除相关案件记录。

▲该案撤销案件决定书
在投资受损后试图追回款项的过程中
遭遇非法拘禁的指控并被拘留
周楷翔解释说,事情源于2011年。当时,河南豫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高达4.6亿元人民币。据相关报道,在该案中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因涉嫌非法吸储被捕,并被判刑。周楷翔及其父母共投入了约100万元人民币,但其中30万元未能收回。
在事件发生之前,许多投资者前往该公司追讨欠款。2011年11月21日,在区里组织的一次会议上,一位名叫郭某君的人承诺偿还部分资金。然而,在后续的协商过程中,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被非法拘禁。

▲周楷翔的拘留证
根据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提供的拘留证显示,周楷翔于2011年12月24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而被捕,并在同年的12月27日获释。释放的原因是考虑到他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周楷翔始终坚称自己并未实施过任何非法行为,且取保候审后警方再未要求其参与调查或签署延长材料。此外,郭某君曾为他提供了一份书面声明,证明周楷翔当时的行为完全合规,并无违法之处。
2026年4月28日,在河南省登封市与郭某君见面时,后者回忆说,当豫达公司非法吸储案发后,许多投资者前来追讨欠款。他本人也曾被围堵要求还钱,但认为周楷翔与此事无关,并未对他进行过任何不法行为。
周楷翔表示,在取保候审后的十二年间,他几乎从未与办案机关接触或签署文件。直到2024年,警方才让他补签了一份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注明该决定于2013年生效。
对“犯罪嫌疑人”的标签感到担忧
申诉撤销犯罪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一年。周楷翔称自他被释放以来,“多年间基本没有再与办案机关联系或签署文件。”
周楷翔提到,在多次申诉后,警方让他补签了一份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日期标注为2013年。

今年年初,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正式撤销了此案。尽管如此,周楷翔认为撤案的理由应当是“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而非追诉时效已过。
撤销案件后,周楷翔尝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遇到了障碍,系统显示他仍存在涉案信息。直到4月27日,在社区民警的帮助下,他才成功获取了一份纸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周楷翔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人即将参加军校招生考试。他认为现有的案件记录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政审过程,因此希望能彻底删除这些信息以确保他们的未来不受影响。
目前,周楷翔已向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但他表示自己并不寻求经济补偿,而是希望清除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记录。
撤案后,周楷翔发现自己仍然无法正常开具无犯罪证明。4月27日,当着记者的面,他打开警民通小程序开具无犯罪证明,显示开具状态为“开具失败”,原因是“暂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请到派出所线下办理”。
4月28日,周楷翔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再次开具无犯罪证明,社区民警查询后发现,2011年其存在一条案件信息,但该案件已撤案。随后在询问之后,民警给他开具了一份纸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从2011年至今。
但周楷翔说他有两个孩子,小的上小学,大的今年高三,想考军校。“孩子从小受家庭影响想当兵。可现在相关系统里,我的个人信息中仍然可以搜索到当年有‘涉嫌非法拘禁’的信息,到时候孩子政审可能过不去,因此希望删除案件记录。”
目前,周楷翔已向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他说,“我不是为了要赔偿,我没有犯罪,就想把犯罪记录删干净。”
4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周楷翔前往二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周楷翔的申诉,但在系统内删除相关案件信息,需要对接上级部门,“我们肯定要跟领导说清楚这个事情,整体评估然后来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