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路透社获得的文件摘要显示,SpaceX在向潜在投资者提交的IPO申请中指出,除非得到创始人埃隆·马斯克本人的同意,否则他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职位无法被解除。
文件规定,在没有征得马斯克同意的情况下,罢免其董事及高管职务必须通过持有B类股票股东投票表决实现。这类股份拥有十倍于普通股的投票权,公司上市后将由马斯克掌握控制权。因此,任何针对他的解职行动实际上取决于他自己是否愿意进行这样的投票。
上述规定基于SpaceX计划实施的一种双重股权结构,在科技企业首次公开募股时较为常见,旨在确保创始人的影响力超过普通股东。
通常情况下,即便是在具有超级表决权的双层股权架构中,董事会依然保有罢免首席执行官的权利。但SpaceX文件中的具体条款显示马斯克拥有否决任何解职提案的能力。这表明将高管免除职权直接与个人投票权相挂钩的做法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并不常见。
著名的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卢西恩·贝布丘克评论说,像这样的条款并不多见。他指出,CEO的去留通常由董事会决议决定,大股东需要通过替换董事的方式来影响公司的决策方向。
SpaceX和马斯克本人并未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自2012年Facebook上市以来,具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企业首次公开募股已成为常态。马克·扎克伯格作为主要创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被授予了大量超级投票权股票;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股份的控制权逐渐集中到了他手中。最近的一些例子如Figma等初创企业,则在上市后更加明确地将这种特殊权利赋予给创始人的名下。
SpaceX计划将其股权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标准A类普通股和给予内部人士的B类超级投票权股。据此前报道,马斯克将在公司上市后掌握绝对多数投票权,使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影响与其所持有的股份直接关联。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SpaceX的做法与特斯拉目前采用的一体化股权结构形成了鲜明对比。
此前,由于特拉华州法院判决撤销了马斯克在特斯拉价值560亿美元的薪酬计划,促使他推动公司将注册地迁移到得克萨斯州。然而,在去年年底,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又恢复了这一方案。(易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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