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根据最新消息,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中的男方席某将于5月4日刑满释放。他的母亲表示,在接到监狱的通知后她已经为儿子准备了新衣物,并计划亲自前往接他回家。

席母自二审宣判以来一直坚持探视儿子,双方通过电话保持联系。“我一直在数日子等待他的归来。”席母在4月27日得知儿子即将刑满的消息时说。她正在与各方协商安排出狱事宜。
从案件发生至今将近三年的时间里,席某婚房内被烧毁的窗帘已经被更换,其他物品保持原状不变。家人希望他回归正常生活,并尽快找到一份工作。
据了解,2023年1月,阳高县一名男子席某通过婚介机构与当地女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5月1日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支付了彩礼和金戒指作为礼物。然而在第二天,双方发生争执后女方报警声称遭到强奸。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三年。但席某不服判决,随后上诉至大同中院。
经过二审审理,大同中院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驳回了席某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法庭认为尽管两人存在恋爱关系,且男方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电梯监控画面 资料图
此案因涉及复杂的法律和社会伦理问题而备受关注,在2025年3月25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席某的母亲表示将继续为儿子争取无罪判决的机会。
在大同中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女方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并在案发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反抗意图,这足以证明男方的行为属于强奸犯罪。
案件发生后不久,“订婚强奸案”就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库,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和关注。
2026年2月8日,该案件被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之一。当时公布的一段电梯监控视频显示了事发后的关键画面:席某强行拖拽女方企图阻止其呼救。
此前报道:
郑女士作为席某某的母亲,在二审期间积极为儿子争取无罪判决,表达了她对儿子清白的坚定信念。
从一审宣判至二审开庭前,此案经历了多次延期审理,显示出司法机关对此案的高度重视和谨慎态度。
文 | 王仲昀
在案件的一审阶段,法院认为席某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然而,在随后的上诉中,被告方提出了新的证据质疑一审判决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二审宣判前的关键争议点在于是否确实发生了强制性的性行为以及男方是否存在强迫行为。
根据案发后的一段电话录音显示,席某某在面对相关问题时承认了某些事实。然而他和其父母坚称这些录音不足以作为定罪的依据,并指出医院检查报告表明女方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
从2023年案件发生至今,席某某已被羁押超过两年时间。目前关于他的无罪辩护仍在持续进行中。

图为涉事男女
女方在案发后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强奸,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支持这一指控。
此外,法院还强调了即使两人订婚并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男方的性行为仍然可能构成强奸犯罪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解释。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平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案敏感之处在于其发生在未婚情侣之间。因此是否发生强迫性的性关系成为二审的重要焦点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诸多网络传言被证实为不实信息,包括所谓的“骗婚”、“敲诈勒索”等说法均已被官方否认。
自一审判决后,席某某的母亲多次呼吁公众关注此案并希望司法系统能够做出公正裁决。她表示,儿子从始至终都没有认罪,并且坚信他不可能犯下这样的事情。
辩护律师殷清利曾表示对于二审的延期审理抱有理解的态度,认为这反映了法院对此案的高度重视和慎重处理态度。
他呼吁司法系统在做出任何判决前都要确保所有的证据都被充分审查,并且要经得起历史考验。

2023年5月2日下午,回门宴后两人返回婚房(电梯监控画面截图)
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从上述资料不难看到,一审判决中认定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而据大河报,案发后一段关于席某某的电话录音成为一审判决重要证据。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

男方父亲发文
但是,席某某父母于3月25日最新表态称,案件疑点重重:
医院检查显示“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也表明“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这些关键证据在一审判决时却未被以查明事实予以充分考量。我儿子一直坚称无罪,他从小为人善良,我了解他的为人,他绝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按照席某某父母最新说法,当天儿子并未与女方发生性关系。这显然与一审判决中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依据相违背。
而在昨天(3月25日),席某某母亲对红星新闻表示,儿子始终没有认罪,并表示自始至终没有发生过强迫吴某某的行为。
“没有发生过强迫吴某某的行为”和“没有实质性性行为”,其实是两个概念。前者可能是发生了性关系,但未强迫;后者是指没有发生性关系。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此前,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平晟律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也提到,该案件的敏感性在于婚前。原告人与被告人已经订婚,但强奸罪的定罪并非以婚姻为分界的。
所以究竟席某某是否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以及是否强迫,这些问题不仅是疑点,或成为二审宣判结果的关键因素。
女方发声较少,已证实不是骗婚
上述华商网的报道,是为数不多女方接受过的采访。当时女方母亲表示:“5月2号下午6点多,我做好晚饭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吃饭,一打电话,我女儿伤心地嚎啕大哭,告我说‘妈,我让席某某强暴了'”。

图为事发婚房 图源:潇湘晨报
案发后,有网友评论认为女方涉嫌“骗婚”。当年一审判决时,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表示,经查证:
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二审多次延期:司法机关足够重视
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后,男方当庭表示上诉。
从那时至今,案件二审经历了多次延期。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开庭,但因故推迟,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后又延期至当年9月8日。最终,二审一直延迟到2025年3月25日。
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此前在采访中称,对延期有所心理准备。他曾表示:“三次延期且其中经过最高法两次延期,足以说明司法机关对本案的足够审慎,家属及辩护律师皆相信司法机关能够立足本案有效的客观证据及案件特殊性,对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审裁判。”

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发文
3月25日二审结束后,殷清利在微博上表示,他在庭审时说了这些话:做出判决裁定容易,但是要做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来,难上加难;正义的实现,在当下,不在未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每一个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终将和其他公开的案件一样,在历史审判的长河中,经得起民众的公开监督与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