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蓝天立因涉嫌严重受贿行为已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高检依法决定对蓝天立实施逮捕措施,同时指定湖南省常德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审查工作。最近,常德市检察院已正式向常德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资料显示,蓝天立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向被告人蓝天立告知了其拥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及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检察机关的指控指出,利用担任河池市委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之便,蓝天立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非法收受大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依法应当对其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