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某某曾任国企总经理,预付20万元预订价值2000万元房产,未签订正式合同也未支付全款,在房价飙升后转售获利超500万元,终因受贿被判刑
近日,中国官方强调了一种不正当行为的法律性质: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支付少量定金来“锁定”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未支付全款的房产,并在房价上涨后指示出售以获取个人收益,这种行为已被认定为受贿罪。一个案例中,一名国有企业原总经理蔡某某仅支付了20万元定金便“锁定”了一套价值约2000万元的房产。他未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或完成房款支付,在房价大幅上涨后获利超过500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公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