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西安市长安区的一位市民何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府东二路南端路边停车位因踩到一处没有防护的施工孔洞而导致左脚踝骨骨折。她认为管理方未能尽到安全责任;而停车场管理者则表示需要证据证明是由于该孔洞导致的摔伤。
市民:无围挡和警示标志,管理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何女士回忆说,在4月15日上午9点左右,她乘坐丈夫驾驶的汽车从西长安街左转进入府东二路南端停车后准备过马路。“我下车时特意查看了四周的情况,刚迈出一步就踩空摔倒。”她说,“当时摔得非常疼,感觉左腿不能站立,并且胸部剧痛。”热心路人见状立刻将她搀扶到路边休息。
何女士的丈夫立即将其送至长安医院急诊科检查,结果显示为左脚踝骨骨折和小腿损伤。医生建议使用石膏固定治疗并需卧床休养,日常生活受限。现年61岁的她在平时主要负责照顾家中89岁的母亲;事故发生当天下午,她的丈夫因胆囊结石需要住院手术,家庭突然陷入困境,生活只能依靠亲戚朋友的帮助。


诊断证明书
何女士指出,当时孔洞直径约为15厘米,并且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或围挡。她认为在公共通行区域施工后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管理方应承担责任。
据悉,造成何女士摔倒的孔洞位于府东二路南端东侧停车位上,这是为安装智慧停车项目中的地磁设备预留的开挖口,用于配合车位二维码进行计费。
管理单位:孔洞尺寸小 不可能导致摔伤
府东二路停车位运营管理方是西安市长安南城嘉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月29日,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地面孔洞是为了安装智慧停车的地磁设备而预留的口子。此前因地铁线路施工拆除了原有的地磁设备,在道路修复后需要重新布设新设备,但连续降雨导致无法立即进行安装工作,因此留下了临时性的小孔。“经过现场测量,这个开挖口内径较小且深度浅,正常行走时脚不会踩进去造成摔伤。”工作人员说。

孔洞内直径较小
该公司表示,由于该区域为机动车道停车位,在道路通行条件下难以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自公司运营该片区车位以来,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摔伤事件。同时建议何女士通过报警及司法鉴定等方式确定责任归属,如若法律明确指出是公司的责任,则不会推卸。
孔洞位于机动车道停车位区域内
专家解析:施工方未设警示标识为过错 责任判定需综合考量
关于双方的争议,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婉儒律师分析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的规定,施工方在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过失。然而具体责任比例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判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作为地磁设备预留孔的开挖者,施工方确有义务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即使此孔洞尺寸较小,但若位于公共通行区域且未做任何保护,则仍存在安全隐患。公司以“因位置特殊无法设置围挡”为理由进行解释,但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仍需采取合理方法消除隐患。
同时,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何女士在经过交通道路时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邓小卫 编辑 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