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将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的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二审稿)。今天,在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了此次审议稿的主要内容。其中提到将进一步强化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并要求统筹地区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防控机制和长期收支平衡及应急处理机制,同时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必须遵守实名就医购药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施春风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摄
施春风还提到了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审议的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对法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二审稿计划增加关于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要求和标准。此外,还将完善医疗服务、医保政策与药品供应“三医协同”的改革措施,确保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更好地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
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需求,草案二审稿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包括建立长效参保机制以及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其中特别强调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重要性,并明确指出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管理。
草案还明确了医疗保障法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和适用性规定,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性和衔接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