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邳州市运河街道云溪雅院小区8号楼104室业主刘老师向相关媒体求助,称楼上204住户私自改变家中两个卫生间下水道,在承重墙开孔,并外挂两条排污管道。物业锯断外挂管后,污粪水从管道口直接排至一楼外墙,甚至喷溅到她家厨房、书房和卫生间的窗户上,已达半年之久。期间,刘老师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共拨打528次电话并跑了88趟。


图为二楼直排的污粪水溅到窗台上,以及在草坪上冲出的粪水塘 杨昉 刘晓宁 摄
楼上每天直排污粪水10余次,致价值84万元的新房长期受污。
1月11日中午,记者来到邳州刘老师的家。她表示已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问题仍未解决。
物业公司曾告知204室住户需要整改,并发出通知书,但刘老师多次催促后发现,排污洞口虽被发泡胶封堵,实际并未真正修复。
7月30日,在刘老师的强烈要求下,警方介入调解。然而,尽管204室业主王某某因威胁言论遭到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但仍继续直排污粪水。
记者在104室外墙发现排污洞口,并看到西卫生间外墙上有一条三指宽的粪渍痕迹。刘老师解释说,北卫生间去年10月起不再使用,因此没有明显污迹。尽管做了防溅处理,但每天仍有大量污粪水直排。
刘老师提到,204室一家四口一天至少上八次厕所,夏天时更是臭气熏天、苍蝇满地。想到新房被长期污染,刘老师感到焦虑失眠,不得不依赖安眠药入睡。
记者查看了刘老师的投诉清单:她共向小区物业拨打52次电话,上门访问23次;报警85次,派出所10次;拨打12345热线93次(含微信小程序);社区电话150次,上门16次;运河街道电话52次,上门3次;市房产服务中心物管科和监察科各多次投诉。总计电话投诉528次、上门投诉88次,共计616次。
对于记者询问的每日平均投诉次数问题,刘老师表示并不觉得累,“因为多个部门每天都给出不同的答复,逼得我不得不每天奔波求证。”
新物业接手后曾给予204室5000元补贴用于整改下水道,但至今未见成效。

图为监控画面
业主王某某辩称管道被锯断导致粪水外流,并表示如果违规楼下可以起诉他。然而,其在承重墙打孔的行为违反了《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需恢复原状。
去年11月,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下达《交办单》,但物业经理马程远称未见此文件。
记者协助刘老师查询到《交办单》已被物业客服主管签收。然而,物业经理表示没有执法权,不敢擅自处理问题。
街道工作人员建议刘老师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强调自身忙于年底工作。
刘老师曾多次尝试进入街道办公大楼却难以如愿。
物业中心人员曾向刘老师保证持续跟踪,但实际并未真正落实。记者陪同刘老师到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时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两次当面撒谎的情况。
刘老师与记者最后了解到,《交办单》未被邮寄至街道,物业和监察大队的沟通也存在虚假陈述问题。
1月12日,记者随刘老师到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监察科,查询到《交办单》已于2025年11月14日被东湖资产物业客服主管陈某某签收。监察科沈靖松即打电话询问陈某某,陈某某告知:“《交办单》已交给马程远经理。”
对此,马程远表示:“就算有《交办单》,我也不敢处理。我没有执法权,动人家东西,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刘老师问:“谁有执法权?”他答:“街道。”
街道大门森严难进,工作人员竟让投诉人“向上反映”
《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街道有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职责。
1月12日,记者随刘老师来到运河街道,却被一道不锈钢伸缩门拦在门外。保安说:“需得到里面工作人员通知,才能放行。”
刘老师拨通一直联系的街道办公室电话,对方告知:“领导去市里开会了,你进来意义不大。”
“你们不止一个领导,我找一下分管领导。”面对刘老师的请求,对方语气开始不耐烦了:“年底了,我们很忙的,你去找社区吧。”
“社区解决不了,才找街道的,请放我们进去面谈。”记者接过刘老师手机,继续恳请。
“进来也是干坐,我们又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你往上继续反映,自己想办法吧。”电话那头更加不耐烦了。
“你有属地责任,还有执法权。”记者据理力争。
“你去市信访局,那边有专门人给你处理。我们一天到晚忙得焦头烂额,不能光为你这一个事。”话音未落,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刘老师望着近在咫尺的气派办公大楼叹气:“之前来过3次,只让进去过1次,没想到街道的门也这么难进!”
信誓旦旦的“跟踪到位”,只是两次当面扯谎
刘老师记得,沈靖松曾于2025年11月26日打电话关心她,表示:“你这件事,中心将持续跟踪到位。”想到这,她拉上记者,去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评理”。
“街道连门都不让进,请你为我做主啊!”刘老师对沈靖松说。“应该是物管科同你们街道对接。”沈靖松随即带刘老师来到物管科,周姓工作人员对刘老师说:“街道上午开会,你再等等。”
见物管科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刘老师又折回找沈靖松。他一脸诚恳地说:“去年12月,我和市住建局监察大队一起到你们家现场取证,并向监察大队移交了材料,但他们没有立案,你可以问问他们为什么不立案。”
记者随刘老师来到邳州市住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冯交通一听便火冒三丈,立马拨通沈靖松手机,并打开免提,问:“你们的材料什么时候移交我们了?”电话那头,沈靖松赔笑道:“材料还没有移交你们。”
几个小时后,刘老师与记者再次找到沈靖松。他辩称:“刚刚表述错误,不是很严谨。”“你不是不严谨,而是骗人吧?”面对记者质问,沈靖松沉默不语。同办公室的黄科长忙转移话题:“街道凭啥不让你们进门?为了你这个事,我们还给街道邮寄了督办公函呢。”
“什么时候寄的?寄给谁了?”记者追问。
两人均沉默不语。记者当场让刘老师致电运河街道办公室查询,对方称“没收到市房产服务中心公函”。这时,沈靖松又改称:“我们没寄纸质函件,但当面对接过。”
见对方两度扯谎,刘老师不满地起身告辞。这时,黄科长还不忘调侃道:“别急着走啊,再聊会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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