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发生在凌晨三点的争执最终酿成命案,两个年轻男子的命运因此而改变。其中一人不幸身亡,另一人则被判处死缓。这个悲剧源于一段复杂的情感纠葛。2023年3月,年仅24岁的小涛与阿梅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9月开始同居。然而,阿梅在同年11月与阿超建立恋爱关系,并在之后不久分手。2024年11月19日凌晨,阿超多次尝试与阿梅复合未果后,酒后驾车前往小涛与阿梅的住处,在门口与阿梅发生争执。小涛听到声响后走出卧室,得知阿超是阿梅的前男友后与其争吵,最终导致命案发生,小涛使用一把黑色折叠刀刺伤阿超致其死亡。

案发现场至今仍被封条覆盖。
这起命案经过甘肃金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和甘肃省高级法院二审。小涛一方认为阿超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自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法院判定,阿超酒后深夜前往小涛住宅滋扰,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责任,但其行为并未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不被视为防卫行为。最终,小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关于此案,红星新闻记者曾对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检察院、金昌市中院及甘肃省高院进行实地采访,但未获得回复。
针对这一判决结果,双方态度截然不同。阿超一方的代理人认为判决是合理的,而小涛一方则向甘肃省高院提出申诉,坚持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爱情失序
司法文件显示,小涛和阿梅于2023年3月通过聊天软件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9月开始同居生活。
司法材料中,阿梅曾表示自2024年5月起,她和小涛之间的矛盾增多,两人频繁争吵。
小涛没有详细描述两人的感情状况,但承认两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争吵。
按照阿梅的说法,2024年8月由于小涛限制她外出,两人发生争执,小涛提出分手但最终没有分开。同年10月,两人关系恶化,最终分手。不久,阿梅与阿超相识并交往,但后来又因争吵分手。

2024年8月,因小涛不允许阿梅外出,两人产生矛盾,小涛提出分手,但并未正式分手。
尽管与阿超分手后,阿梅仍与小涛同住。两人关系一度好转,阿梅认为他们算是重新和好了。
2024年11月19日凌晨,这场悲剧改变了三人的命运。
午夜命案
阿梅表示,即便两人重新和好,但仍然会有矛盾,有时会吵架甚至提到分手。
2024年11月18日,小涛和阿梅因为争吵,小涛心情不好外出。后来阿梅通过微信让小涛回家,但两人短暂沟通后,小涛便去卧室休息。
关于案发经过,生效判决书记录了如下事实。
2024年11月19日凌晨,阿超多次尝试与阿梅复合未果。随后,阿超酒后驾车来到小涛与阿梅的住处,在门口与阿梅发生争执。小涛听到声音后走出卧室,得知阿超是阿梅的前男友后,要求其离开并与其争吵。争吵中,小涛从客厅茶几上拿起一把约21.5cm的黑色折叠刀,返回门口在阿超面前挥舞,并继续争吵。随后,双方撕扯,小涛用刀在阿超身上捅刺、划刺致其倒地。阿梅夺走小涛手中的折叠刀,扔进厨房水池。小涛再次拿起一把水果刀,被阿梅夺下。之后,阿梅拨打小涛父亲的电话,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阿超已无生命体征,并将小涛抓获。

▲图为法槌 资料图
生效判决书中记录了一些重要细节:同年11月18日20时30分,阿超曾与朋友饮酒,酒后驾车前往小涛与阿梅的住处,其下车后车辆仍处于启动状态;阿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7.3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涛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阿梅的笔录内容在之前描述中有所变化,从“阿超朝小涛脸上打了一拳,小涛被打后也用拳头朝阿超头部或者肩膀打了一拳……阿超将小涛推倒在地……”改为了“他们在互相骂了几句之后,小涛伸手撕住阿超的衣领,阿超也撕住小涛的衣领,将其拉进屋内……”。
防卫之争
金昌市检察院最终以小涛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红星新闻记者曾试图联系阿梅,但电话无人接听,短信也未获回复。
小涛一方坚持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阿超的父母作为民事诉讼原告上诉请求法院判处小涛死刑立即执行,并要求赔偿损失1461127元。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
经过审理,甘肃高院认为阿超的行为并非非法侵入住宅,其撕扯和夹住小涛头颈部的行为也不构成严重攻击性不法侵害。小涛在遭受一般性撕扯后,径直持刀连续捅刺他人要害部位并致人死亡,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
2025年10月,甘肃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核准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甘肃高院的终审裁定生效后,双方对判决结果的态度明显对立。
阿超一方的代理人表示,从律师角度来看,判决是合理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曾前往阿超父母家中调解,但阿超父母始终未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仅认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小涛一方则坚持认为自身主张合理,对裁判结果不予认可。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小涛已向甘肃省高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小涛在申请书中提到,原审未充分评价阿超醉酒深夜非法侵入住宅、实施暴力压制的行为,未认定其对案件发生存在的重大过错;此外,将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小涛请求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及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阿超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亦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对小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判令小涛赔偿其各项损失1461127元。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发表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经审理,甘肃高院进一步查明,案发过程中阿超用胳膊将小涛脖子夹住下压至自身侧腰部,小涛先捅刺其左腰背部,后在对方松手后继续捅刺胸腹部等要害部位。法院认为,阿超不具有非法侵入住宅的不法目的和不法方式,其撕扯和夹住小涛头颈部的行为,并非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攻击性不法侵害;小涛遭受一般性撕扯后,径直持刀连续捅刺他人要害部位并致人死亡,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明显。
2025年10月,甘肃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核准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2025年10月,甘肃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裁定生效后,涉案两方对判决结果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阿超一方诉讼代理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律师角度来看,案件判决结果是合适的。其提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曾专程前往阿超父母家中做调解工作,考虑到阿超父母年岁已高,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调解,至于是否谅解被告人可由家属自行决定,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态度极为认真。对于民事赔偿,阿超父母并未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赔偿方案,仅认可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始终未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阿超父亲,但电话无法接通,发送的短信也未获回复。
小涛一方则始终坚持自身的主张,对裁判结果均不予认可。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小涛已于近日向甘肃省高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小涛在申请书中提到,原审未充分评价阿超醉酒深夜非法侵入住宅、实施暴力压制的行为,未认定其对案件发生存在的重大过错;此外,将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行为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小涛在申请书中请求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及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甘肃金昌报道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