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一名来自山东泰安的年轻女子在治疗感冒时意外休克,并被紧急送往ICU救治。目前该女子仍处于昏迷状态,已住院近三个月。据她的丈夫张先生介绍,在这场医疗事故中已经花费了大约80万元人民币,而涉事诊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某并未取得行医资格,诊所支付了约20万后便失去了联系。
冉冉与张先生于2025年底登记结婚,两人原计划在次年四月举行婚礼。然而不幸的是,在他们领证后的第三周,也就是1月21日,冉冉因感冒前往当地的一家诊所治疗时发生了意外。
张先生回忆说,当天下午他和妻子一起去了一家名为岱岳锦医堂的诊所就医。在简单的问诊后,王某某给冉冉开了处方并让她接受输液治疗。然而不久之后,冉冉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并且开始失去意识。尽管迅速被送往医院急救,但她目前仍然处于昏迷状态。
在张先生提供的病历记录中显示,1月21日下午4时24分左右,患者因在外诊所输液过程中突发呼之不应的情况而紧急入院治疗。随后的检查发现她患有严重缺氧、脑梗死等疾病,并且病情一度十分危急。
张先生表示,从诊所给冉冉下针到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间隔不到十分钟。并且在就诊期间,王某某没有询问过敏史,也没有进行必要的皮试。事后张先生的父亲拿到了该诊所提供的处方笺和药瓶,上面显示的药物包括头孢、利巴韦林等。
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局后得知,为冉冉开具处方的人实际上是李某而非王某某,而后者只是诊所的一名后勤人员,并无行医资格。自事故发生以来,该诊所已经人去楼空,现已被改作其他用途。

处方笺(受访者供图)
现在张先生一家正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他们不得不四处筹钱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然而涉事方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后便不再回应任何诉求。
张先生说,为了给妻子治病已经卖掉了房子,并向亲朋好友借遍了所有可以借钱的地方,但即便如此还是远远不够。目前每天还要花费5000元用于治疗费用,这让他感到非常绝望和无助。

张先生提到,在事故发生后他曾多次联系相关机构以期获得帮助和支持,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或解决方案。他表示自己将会尽一切努力继续为妻子争取权益,并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
对于此次医疗事故,律师付建认为可能涉及非法行医罪以及民事侵权责任问题。他建议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申请先予执行的方式来解决当前面临的急救费用难题。
张先生表示,在得知王某某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事实后,感到十分气愤和失望。他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作为一对新人,他们本该在今年四月份步入婚姻殿堂,但现在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张先生说:“无论花费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妻子尽快康复。”
张先生回忆,自己读大二时,经朋友介绍与冉冉结识。两人性格相投很谈得来,6年的恋爱中,几乎没有吵过架。2025年夏天,冉冉大学本科毕业后,两人水到渠成地领了结婚证。按照两人的安排,原预计于4月25日举办结婚仪式。
张先生告诉记者,两人已经将婚礼需要的东西准备妥帖,预订了酒店、婚车,买了婚宴需要的烟酒、糖果,连冉冉的婚纱、妆造也已经订好,两人还正在备孕。“尽管已经过去三个月,我一想起来就很难受。哪怕是贷款,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只要她能够清醒过来。”他说,自己曾跪倒在ICU外,“非常后悔,时时刻刻都在想,如果不去这家诊所会多好。”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经过多次向卫健局和警方了解,证实王某某没有证(指行医资质),仅是一名后勤人员,这一点令他感到气愤。他向记者提供一份卫健部门开具的立案报告载明,1月21日,泰安市岱岳区卫生健康局接投诉反映后,执法人员赶赴岱岳锦医堂诊所进行现场核实情况,发现该机构内后勤人员王某某存在未取得任何行医资质如《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为患者冉冉接诊配药输液从事诊疗活动,建议立案。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张先生说,事发后的第二周,涉事的岱岳锦医堂诊所内的东西已被搬空,原来的门店目前变成了一家生鲜超市。
4月14日,记者就此事向泰安市岱岳区卫健局咨询。一名相关科室张姓工作人员介绍,知道此事但不了解详情。工作人员登记记者信息后,称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予以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非法行医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本案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他表示,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亦不追究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付建认为,涉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依据《民事诉讼法》,对于医疗费等急救费用,家属可以在提起医疗损害责任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法院责令医方先行支付已发生的医疗费用。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可以在正式判决前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