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青岛的王先生向媒体反映了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
4月17日,他接到法院的通知,得知妻子张爽无故成了一个案件被告,并被要求支付9800多元及相应的费用。
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因为有人将他们夫妇与黑龙江哈尔滨的一个教育合同纠纷案中的当事人混淆了。具体来说,这个案件的原告曾为孩子购买课程,但因学校停业未能完成全部课时,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与被告同名同姓
事情发生在2021年,当时原告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的一所培训学校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学习,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机构在运营期间停止了服务,导致课程无法继续进行,因此学生家长将这家培训机构告上了法庭。
王先生提供了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方即那位与他妻子同名同姓的张爽被认定为法定代表人,负责赔偿原告的损失。然而王先生的妻子对此并不知情,直到今年才收到了法院的通知。
更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两人的身份证号后四位数字相同,但出生年份不同,一个是1987年的,另一个是1997年的。这无疑增加了案件处理难度。

王先生的妻子张爽收到通知之后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因为她们从未去过哈尔滨,并且对这个案子一无所知。
为了纠正这一错误判决,王先生已经尝试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向审理此案的法院申请再审。然而,他却被告知需要亲自前往哈尔滨提出申诉请求,这让他面临巨大的经济负担。

尽管王先生多次联系了法官和相关机构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对方一直未能给出明确答复或提供帮助,使得他的定期存款也被司法扣划了一万元。
与此同时,记者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到那位同名的张爽女士,但她拒绝接听并挂断了电话。这也给王先生夫妇解决问题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律师认为,如果法院确实因疏忽造成错误判决,则应当承担责任,并向当事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银行存款遭司法扣划
当事人:法院曾要求其当面申诉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上的“张爽”住址为哈尔滨道里区,而判决书上的“张爽”住址为吉林省辉南县,判决书还显示“张爽未到庭参加诉讼”。天眼查显示,涉案的培训学校已为注销状态。
4月17日,王先生表示,他于2023年3月在银行存了一笔定期,但在2025年12月,该笔存款被司法扣划了1万元。

被司法扣划1万元 受访者供图
“还有几个月就到期了,提前被扣划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王先生称,他曾整理材料寄往审理该案的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法官一直要求他去当面申诉,“我联系了一审法官和再审法官,但是差旅费和住宿费,什么也不给。同时法院又执行了我的定期存款,致使我损失了定期存款利息高达36个月,共计9%,也不给我们赔偿。”
涉案同名方拒绝接受采访
17日当天,封面新闻记者通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上的电话,联系到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张爽,对方在记者说明情况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再审法官:已经安排了开庭
17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电话,一直未能接通。随后,记者致电王先生提供的再审法官电话,对方称已经安排了开庭,“当事人如果在法院有诉讼案件,应该直接跟法官联系。”
律师说法:若确实错判,法院应当担责
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事人申请案件再审,确实需要前往办理案件的法院,法院判决案件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一致,法院如果确实搞错了当事人造成错判,应该撤销错误判决,并承担由此给当事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