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柳钦
近来,长春的李先生向媒体反映了他在交通银行办理的一张信用卡的问题。2021年,他申请了该行的白金信用卡,并被业务员告知首年年费可以免除1000元。然而从2022年起,李先生未接到任何关于年费的通知,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扣除了共计4000元的年费,这让他感到十分困惑。
每年年费被扣除而未收到任何通知
李先生透露,他在2021年1月申请了一张交通银行的白金信用卡,目的是提高信用额度并享受更多服务。办卡时业务员告知首年可以免除年费,随后他在查看账单时也未发现有年费的扣款。2022年至2025年期间,他频繁使用这张卡片进行日常消费,包括购物和缴纳水电费等。


李先生的信用卡年费扣款记录

他发现短信中只有消费记录,没有年费扣款的通知
2025年12月,李先生在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中发现,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每年被扣除了1000元的年费,总计4000元,但他从未收到过任何有关年费收取的通知。
“我从来没有收到过银行关于年费的通知,无论是短信、电话还是邮件。”李先生说,他曾就此向银行投诉,但被告知可以通过积分兑换的方式来免除年费,不过需要25万积分才能兑换,相当于消费25万元人民币。

银行的积分规则
李先生认为,除了积分规则设置过高外,银行没有尽到通知义务是让他最不满意的地方。“即使积分规则是这样的,但如果银行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目前,银行已经同意退还李先生2000元的年费,但李先生仍然决定注销这张白金信用卡,原因是该卡的额度并不如他之前办理的金卡额度高。
银行表示年费扣款前会通过短信通知
据极目新闻的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许多网友也遇到了类似情况,他们反映银行在扣费前没有充分提醒持卡人。

信用卡年费投诉
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交通银行客服,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不同类型的信用卡有不同的年费规定,如优逸白金卡的年费为1000元,若持卡人在当年消费满6笔,则可以免除次年的年费。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在年费扣款前通过短信形式进行通知,持卡人也可以在买单吧APP中查看扣款记录。
记者将李先生的情况反馈给客服人员后,对方表示,兑换25万积分免年费的白金卡为太平洋白金卡,其年费只能通过积分兑换免除,而优逸白金卡则有所不同。她会记录并反馈李先生没有收到短信通知的情况。
另一家商业银行的一名客服人员也表示,标准信用卡会根据额度不同划分对应的年费,如标准白金卡年费为2600元,自核卡后第二个自然月起,连续6个月累计交易达15000元可以减免首年的年费,但目前她并未查询到第二年开始的减免达标条件。正常情况下,银行会在年费扣费前通过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如果持卡人在办卡时填写了邮件等信息,也会收到相应形式的通知。一般也会有短信和电话通知,前提是对方没有屏蔽陌生号码。办理信用卡时绑定的APP也会有对应的通知信息。
律师指出银行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持卡人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3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他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若银行在办卡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年费标准,且未向消费者交付合同文本,则该年费条款可能对持卡人不产生约束力。
在李先生的情况中,如果银行未采用短信、APP推送、电话等更直接、高频触达的方式通知持卡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持卡人有权要求全额退款。李先生可以拨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或当地监管局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对银行未尽告知义务、违规收取年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责令退款。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方式,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此外,《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二条第(七)款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业务应当切实加强营销宣传管理。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以及使用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确保客户注意和理解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李先生可以收集银行工作人员未妥善告知年费收取情况的证据,以及近年来年费的划扣记录,和银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