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8日,乔某加入一家养老中心担任厨师职务。
当年的8月19日,由于其亲哥哥病情危急,乔某通过微信向该养老中心的后厨经理高某申请为期15天的假期。然而,高某表示无法批准这么长时间的休假,随后乔某提议可以考虑无薪假。次日晚上,得知哥哥去世的消息后,乔某再次联系了高某,并告知自己计划当晚回家,并于第二天乘坐火车离开,请求请假。
8月25日下午,乔某返回养老中心所在城市并通知经理,打算在接下来的周一到岗工作。然而,经理回复称希望他能撰写辞职信,并且当天无需前往公司。
养老中心于8月28日向乔某发送了一封解雇通知,声称他在未经正式请假程序和未告知亲属与病危者关系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了工作岗位直到8月25日,因此决定予以辞退。
之后,乔某认为该养老中心的解雇行为违法,并通过劳动仲裁后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要求赔偿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养老中心辩称,由于乔某哥哥去世的情况不属于法定丧假范畴,且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行为对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在评估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全面考虑业务性质、员工违纪情况以及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等多个方面。鉴于乔某亲哥哥去世的紧急状况下申请无薪假,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解雇员工,这样的做法违背了社会伦理和公共秩序。
法院最终认定该养老中心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判决需向乔某支付7000余元作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