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最近宣布,“梅姨”这一拐卖儿童案的关键人物已被抓获。经警方调查,谢某某的特征与“梅姨”极为相似,最终确认谢某某就是“梅姨”。
在此之前,“梅姨”的身份一直未被证实。当“梅姨”被抓的消息传出后,欧阳国旗,一个寻找自己孩子多年的家长,表示非常想见到这个人,了解她的真实生活状态。
林宇辉是山东公安厅的模拟画像专家,曾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绘制了“梅姨”的画像。3月21日,他从寻找孩子的家长们那里得知了“梅姨”被抓的消息。据林宇辉介绍,他画的画像与“梅姨”的本人高度吻合,与她同居的男子也认为相似度达到了90%。

“梅姨”新旧画像对比
对于多次更新的“梅姨”画像,林宇辉表示,尽管经过多次修改,画像的年龄感稍有增加,但其基本特征并未改变。
林宇辉提到,他曾于2019年和2023年两次绘制了“梅姨”的模拟画像。在第二次绘制时,他考虑到了时间因素,因为“梅姨”的外貌也可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
“目击者描述她身高约一米五,体型偏胖,面部轮廓较宽,眼形略呈三角状,鼻头较大,嘴唇厚实,会说粤语和闽南语,短发类似中年妇女的发型。”林宇辉解释说,第二次更新画像的原因在于随着时间的推移,“梅姨”的外貌也会有所变化。
他说,自己完成画像后,曾拿给和“梅姨”同居的男子看,对方认为画像与“梅姨”本人的相似度非常高,甚至高达90%。此外,该男子的女儿也表示画像与“梅姨”非常相似。申军良拿着这幅画像到“梅姨”住过的地方,当地居民也一致认为画像中的女子就是“阿梅”。
一些寻找孩子的家长询问林宇辉,“梅姨”是否可能进行过整容手术,林宇辉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梅姨”的年纪已经不小,而且整容手术需要花费大量金钱。
得知“梅姨”被抓的消息后,林宇辉感到十分高兴。他透露,当天上午已经有众多寻找孩子的家长们前来祝贺,同时也有很多家长请求他绘制自己被拐孩子的成年画像,林宇辉表示他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林宇辉展示了他所绘制的“梅姨”画像。
根据法律规定,“梅姨”的刑事责任很可能被定为主犯,量刑范围在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凯指出,虽然“梅姨”并未直接参与拐骗和贩卖儿童的行为,但她长期在拐卖儿童的犯罪网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儿童的收购、转卖及对接买方方面,这使得她成为了拐卖儿童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案件中,“梅姨”的作用地位非常关键,她起到了中转和分销的作用,且具有持续性和职业化的特征。因此,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将她认定为主犯,而不是一般从犯。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张维平因拐卖儿童人数多、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恶劣,被判处死刑。“梅姨”同样涉及多名儿童,作案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恶劣,其量刑范围预计在无期徒刑至死刑之间。
是否最终判处死刑,还需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地位、是否直接参与暴力行为以及是否存在立功或从宽情节等因素,这些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对具体的裁量产生直接影响。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二十年,一般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然而,对于多次实施犯罪的情况,应按“连续犯”规则处理,即以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完成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
不过,本案的关键在于“梅姨”是否受时效限制。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对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犯罪嫌疑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梅姨”长期未被发现,客观上处于规避侦查的状态,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认定为“逃避侦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情形并非简单的“时效中断”或“重新计算”,而是直接突破了追诉期限的限制,使刑事追诉长期有效。
因此,从法律效果来看,“连续犯”仅影响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而“逃避侦查”则直接排除时效限制,使得本案能够跨越二十余年仍被依法追责。

图为法槌 资料图
总的来说,“梅姨”案件呈现出典型的链条化、组织化拐卖犯罪特征,其刑事责任大概率以主犯标准评价,量刑在无期徒刑至死刑之间;而基于“逃避侦查”的认定,其刑事追诉不受二十年期限限制,这也是本案得以跨越时间障碍、实现追责的核心法律依据。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吴陈幸子 实习生 彭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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