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志愿者“芝麻”从未料到,所谓的“开盒”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这场网络攻击导致她不得不住进重症监护室。
今年年初,“芝麻”所在的动物保护群遭到了一位陌生人的恶意入侵,此人发布了虐猫视频。“芝麻”立即举报了这一行为。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没想到不久之后她的个人资料被泄露,并且有人用她的身份证号散布不实信息。
最近,连“芝麻”的八旬奶奶也未能幸免,其身份信息也被非法获取和使用。“有人在我家门口踩点,还有人在我的单位恶意举报,这让我非常震惊。原本只是听说‘开盒’这个词,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让“芝麻”深感不安。
由于举报虐猫者而遭遇网络攻击
今年1月4日,突然有大量陌生人涌入“芝麻”的动物保护群,并发布了多条虐待小猫的视频。其中一个账号发布的视频尤为残忍。“芝麻”和几位志愿者对此进行了举报,警方随后介入处理,一名26岁的梁姓男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虐猫者“炸群”。
“芝麻”本以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她的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很快就被泄露了。她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网络攻击,甚至有人在网上发布了她的个人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

△立案告知书。
近期,“芝麻”的单位也遭到了恶意举报。“芝麻”家人发现有陌生人未经允许拍摄自家窗户,并将视频上传至网上。

“芝麻”最近还收到了同事的告知,在公司里有人造谣她从事非法活动。她的手机上显示来自全国各地的骚扰电话信息,让她感到十分困扰。
4月10日,“芝麻”的家人发现家中有陌生人拍摄窗户,并迅速报警。“幸好你搬走了,否则住在那里可能很危险。”“芝麻”家人在微信中如是说。第二天,同事告诉她有人到公司举报她从事违法活动。

最近,由于持续的网络攻击和骚扰,“芝麻”感到身心俱疲,在4月9日晕倒并被送往重症监护室治疗,情况一度非常危急。
“平时我非常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并且很少在网上分享照片。之前只听说过‘开盒’、‘人肉搜索’等词汇,我以为这只是网络上的谩骂和攻击而已,没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这让她感到十分害怕和困惑。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芝麻”已经向警方报案,案件已进入立案阶段。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款,发布虐猫视频等血腥暴力内容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并且涉嫌寻衅滋事罪。

易旭指出,非法获取并传播他人个人信息进行骚扰行为可能触犯《民法典》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如果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则可以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拘留和罚款处理。如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的惩罚。同时,若行为还触犯其他犯罪(例如侮辱罪或寻衅滋事罪),则将依据更重的规定予以处罚。
“我平时很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也很少在网上发照片。之前听过‘开盒’‘人肉’,以为只是在网上谩骂,没想到会引发这样的后果。我非常震惊,也无法理解。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获取这么详尽的信息的。”“芝麻”感到非常恐怖。

△朋友告诉“芝麻”她昏迷后的情况。
目前,“芝麻”已经再次报警,警方已经立案。
律师: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相关规定,发布虐猫等血腥、暴力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可依法查处,给予行政拘留等处罚。
易旭表示,非法获取、传播他人个人信息并进行骚扰,涉嫌违反《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如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或其他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被侵权人可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如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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