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东县近期发布了情况通报
情 况 通 报
近期有网民反映该县某些地区路灯不亮、自来水水质异常以及工作人员对投诉者家属进行威胁恐吓等问题,对此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构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核查。
一、关于部分路段照明问题。经核实,网民提到的106国道沙田至沤江段存在路灯故障现象,该路段使用风光互补型路灯,自2013年起投入使用。今年二月以来,该县对该线路875盏路灯进行了彻底检修,并发现有66盏路灯出现故障,由于部分零部件已停产需定制,目前修复了其中的61盏,剩余5盏正在加紧维修中。
二、关于自来水质量的问题。调查证实网民反映的大塘镇春风村、沙田镇金水湾小区和沤江镇东城一品一期小区在特定天气条件下会出现水质变黄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供水管网设施不够完善,在雨水期间尤为明显。目前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加强管线维护以及增设新的水源站等方式进行改进。
三、关于工作人员威胁投诉者家属的问题。调查表明网民春节期间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反映上述问题后,大塘镇党委委员郭某中等人于2月20日(正月初四)下午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在与村民黄先生的母亲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离开,并联系了派出所民警进行法律解释工作。调查显示个别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方式简单、态度生硬等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分。
此次网民反映的问题凸显出该县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在与群众打交道的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今后将深入反思并吸取教训,积极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进工作方式以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和支持
桂东县联合调查组
2026年4月11日
此前报道
一名男子声称因报告国道及隧道内路灯故障遭镇政府人员上门威胁拘留
最近,在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大塘镇发生的一起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一位村民黄先生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在反映106国道及附近隧道内大量路灯损坏不亮的问题后遭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的上门威胁和要求删除网络内容的行为。
针对该事件,相关部门回应表示镇干部只是进行常规协调工作,并无任何胁迫行为;同时当地派出所也声明从未下达拘留决定,且整个执法过程均符合法律规定。
村民黄先生因路灯问题遭遇压力
这一争议起源于今年春节期间黄先生返乡时发现的问题。据他介绍,自己老家位于桂东县大塘镇春风村,在回乡途中注意到国道旁有多达50多盏路灯长时间处于熄灭状态;而紧邻的沙田镇一个隧道内也长期无照明设备工作,严重影响夜间通行安全。

黄先生发布视频反映家中附近公路灯故障
为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黄先生拍摄了现场状况并上传至网络平台,很快便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支持。然而,在视频发布的几天后,镇政府郭姓党委委员带领镇村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找到他家试图劝说删除相关视频,并威胁如果不配合将面临拘留。
黄先生的父亲表示,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况,当场被吓哭:“我只是反映了一个简单的民生问题,没有造谣也没有闹事,为什么会遭到恐吓?”
官方回应:仅进行协调沟通并无威胁行为
4月8日,媒体就此事进行了核实。大塘镇政府表示确实存在路灯因老化导致损坏的情况,并已全部更换维修完毕;对于“威胁”言论予以否认,称工作人员只是做常规协调工作,“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同时参与现场的村干部朱某补充道,事发当天是正月初四,镇干部上门主要是为了沟通删除视频事宜,并未发生冲突。他还提到黄先生平时喜欢在网络平台上反映问题。
大塘派出所工作人员则表示从未下达过拘留决定,“警方执法必须依法依规”。

黄先生发布的视频截图
争议仍未平息:路灯已修复但民众质疑尚存
尽管涉事路段的照明设备已经恢复正常,然而网友对于此事的关注并未消退。不少人提出疑问:“一个简单的修路问题为何需要镇党委委员带队并有派出所民警陪同?”“如果只是进行正常沟通,为什么会让老人感到害怕和不安?”“为什么不优先解决路灯故障而急于删除视频呢?”
专家指出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或检举,黄先生的反映是合法行使监督权。即便对于视频传播方式有不同看法,也应该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而不是采用高压手段。
此事件反映出基层治理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民生小事应得到重视,而民众监督不应被视为需要压制的对象。面对群众诉求,首要任务应该是解决问题而非遏制反映问题的声音。目前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威胁仍各执一词,公众期待当地能够进一步公开详细情况以回应社会关切。
这件由路灯引发的风波也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普遍讨论:民生无小事,监督更不是洪水猛兽,面对群众诉求,第一要务是解决实际问题,而非压制反映问题的声音。截至目前,双方对“是否存在威胁”各执一词,公众仍期待当地能够进一步公开事件细节,回应社会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