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任某是老同学关系,在2024年11月,杨某因公赴京出差,并与任某相约见面用餐,期间两人饮酒,随后任某在饭店内突然晕倒并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鉴定机构确认任某系猝死。对此,任某的家属将杨某以及当时提供餐饮服务的饭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87万元。一审法院驳回了任某家人的诉求。
最近有消息显示,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拒绝支持任某家人提出的上诉请求。
根据二审判决书中的记录,在此次事件中,杨某和任某被视为同学及朋友关系。同年11月期间,杨某出差至北京,并于次日与任某见面商议就餐事宜。在11月2日下午双方碰面后,一同进入餐厅并点了43度的二锅头白酒饮用,在整个用餐过程中二人均有饮酒行为。不久之后,任某突然倒在店内,经过抢救仍不幸身亡。根据北京博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其死因为“呼吸心跳停止”。同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提供的鉴定报告显示,“符合猝死”结论。

在杨某和同学相聚时饮酒导致猝死的情况(资料图/据图虫创意)
任某家属认为,在他酒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杨某未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他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置之不理,直接导致了救治时机的延误,最终造成其不幸离世。因此,他们主张杨某应对此事承担90%的责任。同时,饭店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在任某昏倒后的近38分钟内,尽管有数名工作人员注意到他的异常状况但并未及时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故需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为此,任某的家属向杨某及饭店提出共计1872099.8元的各项损失索赔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事后的处理过程中,杨某曾主动支付了20万元给任某的家人作为赔偿金。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任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对此判决结果不满,他们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中,法官们认为鉴于杨某和任某是多年的老朋友兼同乡,在共同用餐前对彼此的饮酒习惯及酒量情况有较为充分的认识,而现场监控视频也未显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因此,不能认定杨某在组织此次聚餐时存在过错。
法官指出,尽管杨某不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背景,但在发现任某身体出现异常后,他根据所掌握的急救技能为对方实施了胸部按压,并且饭店员工也迅速联系了救护车。因此可认为杨某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照顾及救助义务,不存在明显过错。同时,考虑到任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负责,在此次事件中他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审法院判定杨某在判断任某身体状况方面存在过失,并且鉴于他已经支付的赔偿款20万元足以覆盖其应负责任的部分,二审法院对此予以认可并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对任某年轻时突然离世表示遗憾,同时希望逝者的家人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祝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面对现实。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任某家属的上诉请求,并维持了原判结果。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陈哲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