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称行车记录仪时速不到60km/h,监控抓拍达121km/h 交警:设备无问题 律师释法
据大风新闻5月22日报道,陕西西安的任先生反映,今年4月24日他驾驶依维柯厢货在周普路以55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时,被电子监控抓拍为121公里/小时,因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任先生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公司车队管理系统数据,显示事发时段车速未超过限速60公里。对此,陕西武功县交警大队回应称,测速设备经陕西省计量研究院检定且在有效期内,数据合法有效;行车记录仪不具备法定测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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