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自4月30日起禁令生效: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另类烟草制品
在户外吸烟的香港市民(资料图)根据卫生署的消息,在4月30日之后,公众场合将全面禁止使用各种另类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草本香烟和加热式烟草制品。即使未被发现正在吸食这些产品,只要携带它们进入公共场所也会被视为违法。初次违反规定者可能面临最低3000港元的罚款,最高则可达5万港元以及六个月监禁。此外,新规实施后没有宽限期或首次违规免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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