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贺娇龙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26年1月31日)
贺娇龙,汉族女性,出生于四川射洪县,生于1979年12月。她在1999年12月开始工作,并于200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担任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主任一职,曾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及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不幸的是,在一次博乐市的农产品电商销售活动前期拍摄中意外坠马,尽管全力抢救仍于1月14日离世,享年仅46岁。
贺娇龙同志始终忠于党、信念坚定,对工作充满热情,关心人民疾苦。她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在新疆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书写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光辉篇章。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促进文旅融合方面贡献卓著,并为增进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她是一名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典范。毕业后怀揣着“教育不仅为了个人摆脱贫困,更要使家乡摆脱贫困”的理想回到了昭苏县,在乡镇工作长达13年。无论是作为计生干事还是乡镇党委书记,她都始终关心乡亲们的冷暖安危,并被亲切地称为“我们的好女儿”。她是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楷模。为解决昭苏文旅和农业发展的质优效不优问题,主动开设抖音账号推广本地特产,努力将网络流量转化为宣传力量和发展动力,常常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即使受伤也不改初衷。一年内使昭苏游客接待量及旅游收入分别增长30%、25%,显著提升了“天马故乡、大美伊犁”的知名度。之后在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任职期间,同事们形容她像不停歇的“拼命三郎”,带着团队奔波于田间地头和景区厂房,积极宣传“新疆是个好地方”及“品味新疆好产品”。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努力工作。她的努力使得全疆239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化零为整、破茧成蝶,影响力指数在全国排名第三位,累计带动农产品销售超过500亿元。
贺娇龙同志一生致力于兴边富民事业和家乡人民的福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出于公心、向着民心”的誓言。她的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催人奋进。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建设,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贺娇龙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以贺娇龙同志为榜样,学习她对党忠诚的品质、坚守信念的精神以及为民服务的情怀。深刻理解并贯彻“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积极探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新路径,推动新疆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扎根基层、情系百姓,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实际行动解决民生问题,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持久;恪守职责、廉洁奉公,将岗位视作阵地坚守,在工作中尽职履责,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决议,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地实施新时代治疆方略。坚持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建设的目标任务,锚定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执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守正创新、脚踏实地,团结一心、勇往直前,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