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帖子,声称常州某家汉堡自助店因为顾客吃得太多而报警。她的帖子中包括了与警方的对话录音。
女子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她在该店已经吃过两次自助餐,最多一次吃了十二个汉堡,并且在第三次尝试时被店主拒绝接待。她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做法,并在网上发帖批评店主的行为。

微信聊天截图
店主表示,这家店铺提供79.9元的团购套餐,其中包括五种汉堡、五种热狗和一些小吃及饮料,时间限制为一个小时。据称,该女子每次都会吃掉十多个汉堡,这给店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第三次光顾被拒
通过社交平台,这名女子还曝光了自己在店家粉丝群内的聊天记录,其中她坚持认为:“如果你们无法承受客人吃得太多,就不要提供自助餐服务。”
在粉丝群里,有人回应称,“说得对的。”同时也有店主的朋友表示不解和气愤,并且有人评论说:“实在气不过就在群里吐槽一下,我知道这里有很多老板的朋友,请当作趣事看待就好。”
该女子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她曾在团购平台上购买了79.9元的“畅点畅吃单人自助餐”券,其中包括五种汉堡、五种热狗以及其他小吃和饮料。她表示自己第一次去时确实吃了十二个汉堡。

老板向女子“求饶”
她还提到,在第二次尝试消费时,店主给她发信息说只能提供六个汉堡,但她拒绝了这个提议,并最终只吃掉七八个汉堡。“其实我还吃得下。”她说,“店里的工作人员一直数着我吃的数量,我觉得这很不礼貌。”
当她第三次去店里时被拒之门外。她表示自己当时提出想再次尝试自助餐服务,但店主却告诉她:“我不接待你这种人,因为你吃太多让我亏本了。”于是她在粉丝群里吐槽此事,并因此被移出了群聊。
该女子声称,在接受警方电话采访时,她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我表达了自己的消费体验,并且拒绝调解请求。我没有删除帖子。”
老板再三致歉
店主表示报警是因为受到了网友的负面评论和骚扰电话,而非因为顾客吃得太多。店主承认曾在粉丝群里发表过一些不当言论。
据了解,该博主在这家汉堡店总共消费了三次,每次都是79.9元的自助餐套餐,平均下来每次都要吃掉十一个汉堡,还有一些小吃和碳酸饮料。

店内的汉堡
店主解释说:“我们提供的汉堡自助餐是正价商品,每个售价为25元。通常一名成年男性只需两三个就能吃饱。”店主表示尽管这位女博主吃得很多,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把“吃得多”这件事发到了粉丝群里。“当然,我有不对的地方,在群里发表了几句话。”
对于最后一次拒绝接待该女子的事件,店主表达了歉意:“无论如何,在套餐下架前就拒绝接待消费者是我们的不对。在这里我想向她道歉。”
店主指出自己报警是因为接到很多骚扰电话,“我打电话报警的原因是她把事情发布在网上,很多人甚至外地号码都打过来骚扰我,所以迫不得已才报了警。”
对于该女子声称被威胁的说法,店主表示否认。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这家店铺位于一个小区外的临街店面,可提供堂食的空间有限。据店主介绍,开店已有两年时间,粉丝群里有四百多位老客户,还有不少是专程开车过来吃自助餐的顾客。

关于食物的价格问题,店主表示他们并没有因为做自助餐而降低品质。“说实话,她吃三个我就只有点辛苦钱了。”店主说,“但前三次来吃时我也没拦着她呀!”在采访中他多次强调“没有下架就拒绝接待是不对的”。
当记者询问到粉丝群里咒骂女博主的情况时,店主解释称:“这句话不是我说的,群里那么多客户消费者,我怎么可能发这些话呢?”他说,“截图中的那几句话其实是群里的一位老顾客实在气不过才说出来的。”
7日中午,该博主在直播中继续讨论此事。她的视频平台作品主要以美食探店为主,大多数点赞量为三位数,而发布关于自助汉堡的视频则获得了三千多点赞。

汉堡店刚做好的汉堡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都规定了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不当行为。商家以顾客食量大为由拒绝接待,违反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自助餐属于格式合同,定价默认已包含食量差异成本,在无浪费、违规情形下,商家无权单方拒服,构成违约。此外,商家称因经营风险而拒客,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强调消费者有权表达消费体验,但如果像店主所说的那样虚构事实或引导网暴,则超出了合理维权的范畴。根据《民法典》名誉权条款规定,这种行为损害了商誉并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侵权;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触及网络暴力相关法规,并需承担删除帖文、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警方介入进行调解符合纠纷处理程序。律师建议双方都应该采取理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消费者有权表达消费体验,但若存在像商家所说虚构事实、掐头去尾剪辑音频、引导网暴辱骂商家的内容,则超出合理维权范畴。依据《民法典》名誉权条款,该行为贬损商家商誉,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与经营损失,构成侵权;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网络暴力相关规制,需承担删除帖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警方介入调解符合纠纷处置程序,双方均应理性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