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罗里达州的立法机构已审议通过了一项有关支付稳定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框架,并将其提交给州长Ron DeSantis等待签署生效。
本周五,在X平台的一篇帖子中,佛罗里达区块链商业协会创始人Samuel Armes宣布,参议院法案314号已在该州参议院全票通过。此提案有望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由德桑蒂斯正式签署成为法律。
“这项法案已经得到了参众两院的一致支持,并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获得州长的最终批准!” 他在X平台上这样写道。

新出台的法规为佛罗里达州内的支付稳定币发行商设定了详细的监管指导方针。该法案与此前众议院提出的175号议案相呼应,引入了消费者保护措施和金融监督条例,并且与联邦GENIUS法案保持一致,后者已于今年七月生效。
为应对稳定币的兴起,佛罗里达州立法者修订了反洗钱法律
根据SB 314的规定,佛罗里达州“货币服务业务反洗钱管控法”得到了更新,明确规定将支付稳定币纳入监管范畴。此改动要求发行商遵守现行金融法规,并禁止无牌运营。此外,该法案还明确指出,特定的支付稳定币不会被视为证券。
对于在佛罗里达州以外设立的发行机构,在开始业务前必须向州金融监管局(OFR)提交通知。根据不同的组织结构,这些发行商将接受不同级别的监管:一些仅由OFR负责监督,而另一些则需与货币监理署共同管理。
此外,该法案还特别关注与稳定币激励机制相关的潜在风险问题。对于那些符合资格的发行人来说,在联邦法律规定禁止支付利息或收益的情况下,不得向持有者提供此类奖励。
佛罗里达州再度提出加密货币投资相关立法
去年十月,该州立法机构重新启动了将加密货币纳入州级投资组合的相关法案。提交的众议院议案183号允许州政府及相关公共实体最多可将其资产中的百分之十配置于数字资产。修订后的提案不仅包括比特币,还覆盖到了加密货币交易型产品、加密证券、非同质化代币以及其他区块链关联资产。
这项最新的议案是基于去年六月在众议院运营小组审议未果后撤回的HB 487进行修改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