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攻击核潜艇在斯里兰卡周边海域击沉了伊朗海军的“德纳”号护卫舰,这显示出了美军对现行战争规范的漠视态度。此前,在加勒比海地区,美军曾针对所谓的毒品走私船采取致命性打击行动,并迅速将此类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扩展到了大西洋和印度洋沿岸。此外,美国军方在公海上拦截油轮的举动让人联想到海盗和私掠船盛行的时代似乎重现。
尽管自二战以来,理论上应由国会宣布战争状态的情况已经被美国总统随意开战所取代,但美军使用攻击核潜艇进行无预警袭击并拍摄被击沉舰艇的画面,在不提供任何警告的情况下违反了古老的海上规则,并拒绝救助落水人员。这种行为让人想起了美国曾经谴责过的“无限制潜艇战”。然而,这也与二战期间美国对日本采取的潜艇战术类似。
从军事角度来看,此次袭击与1971年巴基斯坦海军击沉印度护卫舰以及1982年5月2日英国攻击核潜艇击沉阿根廷巡洋舰事件相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德纳”号缺乏反潜能力,虽然不清楚伊朗海军是否曾指示“德纳”号进入中立港口躲避袭击,但可以确定的是,这艘护卫舰很难发现美军的核潜艇。
尽管伊朗海军与美国海军的实力差距显著,但这起袭击事件仍然提醒各国关注制海权的重要性。自独立战争以来,美国海军一直擅长非对称作战策略,并因此催生了如“宪法”号这样的小型但高效的战舰。“海上贸易体系的规模决定了一个国家的造船能力和船员队伍的发展”,这是马汉提出的海权理论的核心观点。
自杀式无人艇、无人潜航器和无人机使弱小力量有机会对强大的海军进行同归于尽式的攻击,以红海危机为代表的事件让全球航运系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在这种背景下,各国不得不派遣单舰执行防空、反导、反无人机及反海盗等多样化任务,在兵力与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些舰艇本身就成为了潜在的目标。例如2000年“科尔”号遇袭的事件表明,如果不能从中汲取教训并遵守规则,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大的意外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