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岳阳的一名男子在网络上发帖称,他支付了52.5万元全款购房,但开发商表示这笔款项并未进入公司账户。由于五年多来一直未能领取房产证,他感到十分担忧,害怕婚房被抵押。
婚房
该男子计划购买一套约146平方米的电梯公寓作为婚房,并通过转账和现金支付了部分房款给建筑商钟某。
这名求助者姓许,来自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
许先生回忆说,在2019年上半年他准备结婚时,计划在岳阳县新墙镇购买一套住宅。后来得知亿豪·新天地小区有电梯房,便决定在这里购房。
他提到自己家中亲戚与该建筑商钟某相识,“他说开发商欠他的工程款,于是用部分房产抵债,并允许正常出售。”
据许先生讲述,他在支付了定金、契税等费用后,向开发商全额支付了约52.5万元的购房款。开发商为此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收款凭证。

许先生提供的收据
他表示,其中45.5610万元是通过父亲与建筑商钟某直接结算的现金和转账。
支付记录显示他曾向建筑商的妻子转过两次账共计13.5万元。剩余的部分是他父亲以现金形式交付给钟某,并装在麻袋中。
一张由钟某签署的手写证明表明,许先生的房款已于2019年7月9日结清。

当年年底,在支付完全部购房款项后,他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合同。根据约定,开发商需在交房后的365天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名叫岳阳县亿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

许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
办证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姓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成立于2012年2月27日。企查查信息显示如上所述。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明确指出,购房款须存入开发商的预售监管账户,并凭借银行提供的收款证明向出卖人换取票据。
合同还规定了交房日期和办证期限。如果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及利息补偿。
许先生表示,自开发商承诺的交付时间过去后,一直未能收到房产证,多次联系相关部门均未解决其问题。
“没有拿到房产证让我非常不安,担心婚房会被抵押。”许先生说。他希望通过媒体向开发商施压,以促使他们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建筑商钟某因此获得部分房屋的抵债权,但业主支付给开发公司的购房款项却未进入公司账户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建筑商钟某。他解释说开发商欠他的钱,于是将一部分房产用来偿还,并称许先生所交房款是直接交给开发商的。

图为涉事小区
回应
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由于购房款项未进入公司账户,所以无法为业主开具发票并办理房产证。
他表示自己并未亲自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他承认,如果收据上的信息属实,则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县住建局回应称,亿豪·新天地项目的股东之间因财务纠纷而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给业主,从而导致房产证的办理被延误。
许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多次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反映此事。岳阳县住建局在回复中提到,该项目由福建与当地股东共同运营,在销售过程中部分购房人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了本地股东个人账户,从而引发了纠纷。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称,他们一直在尝试联系双方股东解决争议,并已暂停了亿豪·新天地项目的网签备案资格。同时要求开发商整改财务问题后才能恢复网签。
新墙镇政府则表示正计划成立专门工作组来处理此事,以确保业主权益不受侵害并加快办证进程。
调查
该镇将协同县职能部门调查开发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核查购房收据等凭证以推动办证流程。
许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曾多次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反映房产证被拖延办理的事。
2025年12月29日,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回复他说,他购买房屋后已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但亿豪·新天地项目的开发企业由福建股东和岳阳县本地股东构成,房屋销售过程中部分购房人将房款直接支付至本地股东个人账户,由此双方股东产生纠纷,且福建股东不在岳阳县当地,一直未为购房人开具购房发票,故无法办理房产证。
该局还介绍称,一直以来,他们无法联系到本地股东负责人,直到同年9月29日才取得联系,在此期间该局工作人员一直与福建股东保持联系,将许先生的诉求以及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事项告知双方,并为双方股东建立新的联系渠道,此后两个月,该局工作人员与两地股东进行多次沟通,福建股东仍然坚持以房屋销售款未进公司账户而是直接进了本地股东账户为由,不愿给许先生开具购房发票,故无法给许先生办理房产证。
该局相关人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此事系开发商内部扯皮造成的,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努力推进,接下来拟成立工作专班处理。
他介绍说,此前县政府已多次组织县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和当地新墙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协商亿豪·新天地小区的办证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具体举措,力争尽快解决此事。
他进一步介绍称,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已暂停亿豪·新天地项目的销售网签备案资格,并要求开发商将购房资金未入公司账户行为整改到位,待整改到位后方可开放网签。
2026年2月6日,岳阳县新墙镇政府回复许先生说,他的情况属于全款现金支付购房款,据初步了解,开发商内部财务管理存在混乱,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购房款可能未进入该公司对公账户,导致购房资金流向难以核实,影响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财务凭证的完备性。
同时还称,经多次联系,开发商一名福建籍股东承诺返湘后第一时间到该镇协商处理现金购房户办证问题,该镇将协同县职能部门对开发商经营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保障业主权益,同时核查购房收据等凭证,依法推动办证流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