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因203万元拆迁款遭诈骗指控,无罪释放历时两年多;各方表态

作者:责任编辑:胡淑丽_MN7479国内新闻5 阅读

“我们夫妇团聚时相拥痛哭,却难以言表。”近日,济南市民王延东向媒体反映称,他与妻子因自家砖厂拆迁一事被人指控诈骗,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关押了707天,最终因证据不足而重获自由。

突发意外——

砖厂被拆除,老板获得补偿

一年多之后因为“骗取拆迁款”被羁押

1月9日,王延东手持多份文件向媒体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据他介绍,他曾是一家砖厂的所有者,并在当地经营一些生意。涉事砖厂占地约2740平方米,跨济南天桥区和济阳区两个行政区划,注册地址在天桥区。

王延东回忆说,2012年砖厂的其中一部分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违章建筑,同年8月他为此缴纳了罚款29243元。到2013年商河县人民法院异地裁定:由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腾空被执行人建筑物内的人财物,因此该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终结。

之后没有人再通知他砖厂违章建筑的情况,他也认为自己缴完罚款后便没有问题了,就这样相安无事。直到2019年10月,因修建工程需要,该厂区被纳入拆迁范围,王延东与济阳区街道办签订协议并获得了203.8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夫妻俩收到拆迁补偿金

无妄之灾——

在羁押期间其父亲去世

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

谈及707天的拘留经历,年近53岁的王延东几度哽咽。情绪稍有平复后,他说:“在被关押将近一年之后,2023年1月8日我七旬的父亲去世了。直到半年后的律师会见时,我才得知这一消息。我的母亲也因此多次住院。”而他们的儿子当时只有24岁,不得不独自承担照顾家里老人的责任,并四处为父母申诉。



王延东几度哽咽

经过他和家人的多次申诉,“涉嫌诈骗”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在三次延期后,济阳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是审判期间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此后王延东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返还涉案拆迁款及利息共205.8万元以及因被羁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5万元(包括家人住院费、律师费、自身疗养费、保险费、贷款利息等),同时要求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惩处。

2024年10月11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内容显示:王延东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326945.0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63000元,合计489945.08元;同时在夫妻二人住所地发布信息为其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其妻子的文书一致,检察院支持的赔付金额总计为979890.16元。





刑事赔偿决定书

相关回应——

济阳区检察院:一定予以赔偿

前拆迁款尚无明确说法

究竟是什么原因被抓?王延东提供的济阳区检察院文书显示,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当地崔寨街道办对砖厂进行测量时,夫妻二人先后隐瞒厂房跨两个街道辖区的情况以及“部分厂房曾因违建”被国土资源部门处罚的事实后,妻子在崔寨街道签字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022年1月6日,两人因此涉嫌诈骗罪被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月18日将该款项全额退回至“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

2026年1月9日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王延东夫妇的赔偿款确实在发放过程中,但会“一定予以赔付”。目前相关款项正处于申请流程中。对于此前被退回的203.8万元拆迁补偿款,该工作人员称这笔钱并未交到检察院手中,因此无法给出明确回复,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

9日下午,记者联系崔寨街道办事处询问当年的拆迁情况及剩余拆迁款事宜,一工作人员表示需由拆迁办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了拆迁办,关于土地测量时为何未发现被拆厂区“占地跨区”的问题以及此前因涉嫌诈骗而退回的203.8万元拆迁款是否应予返还的问题,对方回应说领导正在开会。

12日下午,济南市起步区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经了解王延东退还的203.8万元确属“厂区全部是违建”的非法所得,即使没有诈骗罪也无法予以退回。对于具体违建文件及该款项最终归属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区域改革暂不掌握相关情况,并称会尽快与当年执行街道核实后回复。

王延东说,1月11日检察院已表示可以尽快给他付清国家补偿款,希望这203.8万元能有一个明确的归属。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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