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消费者因购买假酒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陈先生在一家烟酒店购买了8瓶假冒的飞天茅台酒,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十倍损失,但商家认为陈先生可能是职业打假人,因此只同意退款而不愿赔偿。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的民一庭庭长张松杰表示,陈先生在十天内从涉案店铺购买了8瓶茅台酒,并向市监部门报告了购买的酒有问题。鉴定结果显示,这8瓶酒均为假冒产品,随后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先生购买的茅台酒
经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陈先生购买的8瓶飞天茅台酒进行了鉴定,确认这些酒与正品不符,非茅台酒厂生产。陈先生随后将该烟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获得十倍赔偿。

鉴定结果
商家辩称,他们出售的酒都是从上游供应商处采购的,对于酒的真伪并不知情。同时,陈先生在短短十天内购买了8瓶飞天茅台酒,且这些酒至今未被开启,这使得商家怀疑他可能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企图通过知假购假的方式获取高额赔偿。
法官指出,如果当事人在十天内购买了8瓶茅台酒,显然超出了一般消费的正常范围。如果他一年内在法院提起的案件数量超过三件,那么他可能被认为是一名职业打假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全额支持其索赔请求,但在合理消费范围内,会支持惩罚性赔偿。否则,一律不赔偿可能会降低商家售假的成本。
法院最终认定,陈先生的合理消费需要为2瓶酒,因此被告需退还8瓶酒的款项,并以2瓶酒的价款为基础,给予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近日,四川德阳的魏先生反映,他在广汉市广盛昌食品经营部花费30.8万元购买了两件共计12瓶“50年茅台酒”。然而,其中5瓶经官方鉴定确认为假冒产品。
为迎接重要宾客,魏先生精心准备了一场宴会,却因酒的问题而陷入尴尬境地。
2025年10月1日,魏先生在广汉市广盛昌食品经营部花费30.8万元购买了12瓶“50年茅台酒”。后来,其中1瓶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合格,5瓶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非正品。

涉事茅台酒
尽管持有鉴定报告,但魏先生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他与商家之间的赔偿问题陷入僵持。
目前,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尴尬饭局
魏先生花费30余万元购买了12瓶茅台酒。
宴请期间,宾客反映“酒的味道不对”。
回忆起这段经历,魏先生感到十分懊恼和无奈。
由于公司接待需求,魏先生长期与广盛昌食品经营部合作,对其十分信任。2025年10月1日,为了准备一次重要的接待活动,他在该店订购了12瓶高档的“50年茅台酒”。

魏先生花费30万元购买了12瓶茅台酒。
出库单显示,这批茅台酒包括4瓶2004年至2011年批次的茅台50年(单价28000元)和8瓶2023年至2025年批次的茅台50年(单价24500元),总价30.8万元。
广盛昌食品经营部的出库单上明确承诺“假一赔十”。

销售商的出库单
魏先生回忆,这批酒送出几瓶后,在一次重要宴请中开了一瓶。宾客饮了几杯后表示:“这酒有点不对。”这使在场的人感到十分尴尬。
“这让我非常尴尬,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魏先生说,情急之下,他拨打了酒商的电话,试图解决问题。
电话中,魏先生要求退货退款,但对方坚称酒无问题,拒绝了他的要求。
送检结果
经茅台公司官方鉴定
5瓶茅台为假酒
面对商家的否认,魏先生决定送检一瓶酒,以寻求真相。
2025年10月10日,魏先生委托妹妹将一瓶2024年出厂的茅台酒送往广东中九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该酒不符合标准要求。
面对这份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报告,销售商广盛昌食品经营部及供货商均表示不认可,坚称只相信茅台官方的鉴定结果。
无奈之下,魏先生通过市长热线投诉,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茅台官方也派人前往调查。
2025年10月31日,经广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一瓶瓶号为AH000959的陈年贵州茅台酒被送往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权威鉴定。
茅台官方的鉴定报告明确指出,送检的酒样与公司产品特征不符。
2025年12月15日,魏先生再次送检另外4瓶酒,鉴定结果与之前一致,均不符合公司产品特征。

图为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证实,送检的酒均为假冒产品。

魏先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赔偿。
魏先生认为,即便作为中间商,广盛昌食品经营部也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与魏先生一同来到广盛昌食品经营部,该店负责人祝某和王某解释称,他们是中间商,这批酒是从外地供应商处临时调配的。
维权拉锯
他要求“退一赔三”
与卖家无法达成一致
事情发生后,广盛昌食品经营部的名誉受损严重,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但金额较大,难以承担。
魏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以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
目前,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时,三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魏先生反复强调,他需要给公司一个交代。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然而,销售商虽然承认酒出自自家门店,也认可鉴定报告,但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与魏先生达成一致。
“我都已经退了一步,考虑到实际情况,我要求他们退一赔三,我也需要给公司一个交代啊。”魏先生指着出库单上的“假一赔十”承诺告诉红星新闻,“我也不说要他假一赔十,只要求他们把这送检的6瓶酒退一赔三。但现在他们只愿意退一赔一,或者拿点老酒来给我抵。万一拿来的又是假的,又会惹麻烦。”
在魏先生看来,自己的让步在法律框架内是合理诉求,却依然未能打破僵局。
销售商回应:
只是中间商不知情
事后曾与上家沟通未果
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与魏先生一同来到广盛昌经营部,该店门头上的“批发零售,假一赔十”的黄色字样格外耀眼。面对魏先生,该店两位负责人祝某和王某也是一肚子苦水。
“我们只是中间商,挣点差价,我们也不知情呀。”祝某解释,这批“50年茅台”属于高端稀缺产品,平时店里没有现货。当时魏先生急需两件,他们是临时从外地供货商——兴华丰明洋酒水经营部(以下简称“明洋酒水”)调配的货。“我们也只是中间商,挣了点差价,没想到惹出这么大的事。”祝某强调,事发后他们也在积极与上家明洋酒水沟通,对方也曾派人来协商过两次,但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
王某表示,事情发生后,广盛昌的名誉受损严重。“这个事情我们肯定不逃避。要是几万块钱的赔偿,我们自己先垫着赔付给客户,再找上家维权都可以。关键这个金额确实太大,我们也没这么多钱赔付呀! ”
魏先生介绍,从法律角度看,他是在广盛昌经营部购买的酒,和广盛昌经营部产生的购买合同关系,无论该店是否知情,作为直接销售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先行赔付责任。
供货商承认:
12瓶酒系临时从多店拼凑
赚了2000多元
事件的核心最终指向了外地供货商——明洋酒水。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店负责人李某,她在电话中承认了这批货的来源复杂。
“这12瓶酒都是几个收老酒的店铺东拼西凑给凑够的,然后找人给广盛昌送过去的。”李某坦言,这批货并非来自单一渠道,而是临时从多个“收老酒”的商家手中征集而来,“我也确实在中间挣了2000多块钱。”
对于赔偿方案,李某表示曾与魏先生商量过“退一赔12瓶老酒”,但魏先生未同意。
在与自己的上家沟通后,李某致电红星新闻,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我的上家愿意‘退一’赔12瓶老酒,我自己(明洋酒水)愿意再出12瓶普茅赔给魏总。”
她解释道:“出了问题,我们得面对问题,能解决就尽最大力量解决。如果对方确实不满意,达不到他的(诉求),那他该起诉就起诉,我们也没办法。”
3月3日,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时,魏先生与广盛昌、明洋酒水三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我需要给公司一个交代。”魏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这句话。他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让售假商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