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县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原办公室主任王英(化名)透露,她曾使用一个带有四个按键的圆形发射器,向考生发送正确答案,以此换取金钱。这使得本应严肃的考试环境变得商业化。
据报道,今年2月,蒲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四个考场的驾照考试作弊案件,涉案人员17人,他们在两年内组织了33次作弊行为,涉及27名学员,非法获利十余万元。最终,这些被告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

▲站着的为王英
因经营不顺
一名男子与熟人里应外合,利用驾考作弊谋取利益
2023年,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欧某由于生意不顺,产生了通过作弊来快速获利的想法。他找到了时任蒲江考场办公室主任的王英,让她帮助学员在理论考试中作弊。王英负责考场监控盲区和安检漏洞的检查,成为作弊计划中的关键人物。
欧某向王英详细介绍了作弊业务的盈利模式,暗示每人可获两万元的报酬。二人一拍即合,分工明确,欧某负责招揽学员,王英则负责考场内的具体操作。
王英参与了作弊设备的设计,她要求设备无声且有四个选项,便于指示正确答案,并配备了信号发射和接收装置。
最终,他们在网上找到了一款满足需求的设备,一个带有1到4数字的圆形发射器。考试时,信号接收器被藏在考生身上,王英则通过发射器发送答案。
在考试前,监考人员通常会用设备扫描考生身上的金属设备,以防作弊。为了帮助考生规避这些检查,王英特意选择了一台已损坏的探测设备,让考生顺利进入考场。
在日常巡检中案发
27名作弊学员的驾驶证被吊销
记者了解到,驾考理论考试的题目是随机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题目,并达到90分以上。因此,王英必须全程站在作弊考生旁边,协助他们作答。
去年3月,王英像往常一样帮助一名作弊考生。然而,她长时间站立的行为引起了考场巡检人员的注意。随后,执法人员在她和考生身上发现了作弊设备,王英被带走了调查。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跨区县考试作弊案件,除了蒲江考场,还涉及温江、青白江和崇州考场,作案人员包括考场工作人员、驾校教练、辅警以及专门从事考试作弊的人员,共17人。
在作弊链条中,专门从事考试作弊的人会通过线上短视频平台、微信群宣传“内部有人”“VIP包过”等信息来吸引学员。驾校教练和考场工作人员也会参与其中,帮助作弊设备进入考场,最终由考场人员或场外人员实施作弊。每个环节的参与者均可获得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报酬。
经查,两年间,他们共组织了33次作弊,涉及27名学员。这些学员中,有的不识字,有的驾照已被吊销,还有的纯粹为了“躺过”考试。
案发后,利用作弊通过考试的27名学员的驾驶证被吊销。
法院判决:
17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去年下半年,该团伙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多名被告试图为自己开脱。
欧某声称自己并非组织作弊的发起者,只是在王英的授意下购买了作弊器材,并且自己只是承担介绍工作的角色,不应被视为主犯。
王英则辩称,她在作弊过程中主要是利用考场金属探测设备损坏的条件为考生提供答案,且她并未参与“招揽学员”等核心环节,因此不应被认定为考试工作人员。
然而,法院认为王英作为办公室主任,有协助考场监管的职能,其利用巡场便利,站在考生身边发送答案,理应认定为考试工作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并且她与欧某二人在考试作弊犯罪活动中均处于核心地位,因此是主犯。
今年2月底,蒲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英和欧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获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结合各被告人的自首、坦白、从犯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并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格的驾驶技能与安全意识是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的基础。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是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准入类考试,国家通过设定严格的考试标准和规范的考试程序,筛选具备驾驶资质的人员,以保障公共安全。
考试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来源于国家授权与公共信任,必须用于维护公共利益与考试秩序,绝不允许用于谋取私利。无论职务高低、权限大小,都必须坚守廉洁底线,敬畏法律、敬畏职责。
本案中多名教练员违法,提醒所有从业者必须坚守职业底线,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者依法予以严查。
本案中有多名教练员犯法,也警示广大从业者,必须坚守职业底线,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者依法予以严查。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