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针对独居老人及智力受限人群
的监护问题
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就在最近
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也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件
值得借鉴
母女同患阿尔茨海默病
法定监护人失联
2016年,居住在上海普陀区的吴女士被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并与她的女儿王小姐一同生活,由一名家政服务员负责日常照料。
然而到了2021年,王小姐开始出现智力衰退的症状;到2023年,她也被确诊为同一疾病。
该家政服务人员表示自2016年初起便受雇于王女士照顾其母亲。疫情期间,情况恶化,王女士本人也开始表现出认知能力下降的迹象。

保姆闻阿姨接受采访
资料显示,吴女士在安徽大学获得学位后,在某研究所担任高级工程师至退休。她是家中七个兄弟姐妹中年纪最大的一位。
王小姐则是一名硕士毕业生,曾在一家知名金融机构工作,并且至今未婚未育。
按照法律规定,这对母女的法定监护人原本是居住在加拿大的长女,但从2025年4月起,这名女儿突然失去联系。
吴女士的两个妹妹都生活在安徽蚌埠。其中最小的一位已经61岁了,考虑到年龄和距离因素,她们均表示无法承担监护责任,并决定放弃监护权。
目前母女俩的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照料,且已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及正常交流的能力,王小姐还偶尔会拒绝身体接触并大声叫喊。

母女俩生活无法自理
闻阿姨提到,她负责照顾两人的日常起居和卫生清洁等所有事务。由于两人的情况每况愈下,她感到力不从心,并提出了辞职意向。
在这种情况下,闻阿姨表示已经无法继续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建议寻找其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闻阿姨撑不下去了
居委会勇于承担
居委会在了解情况后,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成为这对母女的监护人。
法院调查发现,尽管两人的退休金总额接近两万元人民币,但每月需要偿还一万多元的房贷。扣除家政服务人员6000元工资后,家庭财务状况勉强维持平衡。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种瑞璇指出,目前房产尚有近200万贷款未还清,这对母女的生活保障十分脆弱。
由于缺乏适当的监护人,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面临风险。因此,居委会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担任法定监护人。

检察官助理接受采访
大上海城市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萍萍表示,考虑到两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意愿情况,居委会愿意协助寻找合适的第三方机构来提供专业照料服务。
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决:

宣告吴女士与王小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指定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两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林雨佳表示,为了确保被监护人的生活、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以及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将寻找一家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
居委会方面称,在获得这对母女的监护权之后,他们将会与相关人员协商制定一个最有利于她们生活的监护计划。
普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 林雨佳:现在亲友跟居委达成的一致意见是找到一个满足他们生活医疗财产需求的第三方监护机构,另外还要对他们的财产进行监护,这样的话,能让被监护人在财产和人身安全上都能达到一个相对完美的状态。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
获得吴阿姨和王女士的监护权后,居委会表示,会和相关人员沟通,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作出合理的监护方案。
